明溪县生态修复性司法联动机制项目荣获“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2020年十佳公众参与案例
来源:三明市司法局秘书科 时间:2020-12-24 16:21

  近日,明溪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和福建君子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联合创新建立的“生态修复性司法联动机制项目”荣获“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2020年十佳公众参与案例。

  2018年7月,明溪县司法局与县人民法院、福建君子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共同研究制定《关于建立修复性生态司法联动机制的意见》,明确了三家联动单位的各自职责。近年来,明溪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以普法宣传为依托,多形式开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宣传;以社区矫正监管工作为重点,切实推进生态修复性司法联动机制落实,将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和生态环境保护紧密结合,把履行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纳入社区矫正对象日常公益劳动范畴。特别是作为那些因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而被判处管制、缓刑的社区矫正对象的劳动义务,督促他们履行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义务的责令书,如“植树令”“护鸟令”“巡山令”等。生态修复性司法联动机制的建立,为部门联动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工作提供机制保障。

  自机制建立以来,共开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公益劳动200余人次,社区矫正对象履行“护鸟令”3份、“植树令”35份,植树面积370亩,有效提升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温素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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