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福建省律师协会《关于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细则(试行)》,我会组织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温剑雄等3人进行实习期满考核,结果合格,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9月25日—2018年10月4日,为期10天。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我会秘书处反映情况,发表意见和看法。
一、公示对象
1.温剑雄,男,实习所在律师事务所:福建万融律师事务所,实习证号:13071707110277,备案时间:2017年7月,指导律师为福建万融律师事务所周善瑜律师。
2.刘爱和,男,实习所在律师事务所:福建闽中律师事务所,实习证号:13071708110280,备案时间:2017年8月,指导律师为福建闽中律师事务所张坚刚律师。
3.吴杰,男,实习所在律师事务所:福建闽中律师事务所,实习证号:13071709110281,备案时间:2017年9月,指导律师为福建闽中律师事务所曾若人律师。
二、联系方式:
电话:(0598)8223924 ,传真(0598)8291011
三明市律师协会联系人:许家门、黄璐。
来电来访时间:正常上班时间。
来信请寄: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高岩新村60幢三明市律师协会(邮编:365000),电邮smslsxh@sina.com。
三明市律师协会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