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司法局关于通过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的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来源:市司法局法规科 时间:2018-07-03 16:21

根据司法部、福建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现就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在三明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办法

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8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大学毕业后户口已迁回原籍,且原籍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内地就学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自行选择内地的地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二、现场审核

(一)现场审核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7月23日至7月24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

地点:三明市梅列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55号三明市司法局窗口。

  (二)现场审核应当提交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书原件。

3.与本人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照片如果丢失,可在司法部网站填写申请信息时自行下载。

4.其他补充材料(如:申请人身份证件上的姓名或出生日期与毕业证不相符的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

申请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留存,原件退回申请人。

三、注意事项

1.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应当由本人前来办理。

2.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按照司法部的规定,《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由本人亲自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4.其他相关事宜可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查询。

咨询电话:0598-8241795

                

                                                   三明市司法局   

                                                  20187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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