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司法局多举措筑牢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对象安全“防火墙”
来源:社矫科 时间:2020-02-27 09:17

新冠感染防疫期间,明溪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积极响应上级部署,兼顾社区矫正对象防疫与管控,采用非常规办法,筑牢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对象安全防线。

  .三把关严格社区矫正监管。一是把好全局关。制定下发《明溪县司法局关于做好社区矫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确防控任务,压实防控责任,确保各项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密切联系乡镇政府、卫生院等部门,做到及时发现疑似或确诊的社区矫正对象,及时隔离,及时送医;二是把好风险关。全面排查社区矫正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核查是否有家人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或确诊情况,是否有接触来自疫情严重地区人员等情况。三是把好信息核查关。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化核查,按照每日通信联络一次,定位核查、轨迹核查3次的频率,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每日分析,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汇报并及时教育。截至目前,明溪县社区未发现疑似、确诊病例的社区矫正对象,未发现脱管、漏管现象。

  二.三堂课提升社区矫正效果。一是上好法治课。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法律引导,通过微信、社矫APP,推送疫情防控涉及相关法律知识,让他们从根本上认识到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而约束自己的行为。二是上好社会课。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鼓励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参与本地区抗击疫情志愿活动,增强他们的社会归属感。目前我县共有5名社区矫正对象参与抗击疫情志愿服务活动,3人参与一线卡点值班值守;2人协助小区排查外来人员、发放物资、场所消毒。三是上好心理课。疫情防控期间交通管制,多名春节回乡探亲对象未能及时返回,我县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续假手续,同时每日联系了解当日情况,叮嘱社区矫正对象要耐心居家、不参加聚会、减少外出。

  三.三创新延伸社区矫正内涵。一是创新日常监督管理。疫情防控期间避免聚集,我县在加强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化核查的同时,利用微信、电话等方式落实“周听声、月见面、月走访”,保证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创新开展警示教育。制作新冠感染期间违法典型案例美篇及相关宣传链接发送给社区矫正对象要求深刻学习领会,敲响警钟。三是创新学习教育形式。疫情防控期间暂停集中学习教育,我县通过微信推送法治、道德教育等知识,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居家自学,同时开展线上学习知识测试的方式,检验社区矫正对象的自学成果,保证自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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