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司法局做好艾滋病社区矫正对象管理
来源:社矫科 时间:2020-03-17 16:37

2019年以来,泰宁县司法局共接收2名艾滋病社区矫正对象,针对这类特殊人群,泰宁县司法局采取多种措施做好管控,目前已顺利解矫1人,社区矫正期间无异常情况发生。

一、学习:工作人员加强艾滋病预防、传播途径、感染期、症状等相关知识学习,注意自身防护同时,加强对艾滋病患者了解,做好艾滋病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准备工作。

二、协作:建立齐抓共管机制,与疾控中心等部门做好信息互通互享,积极争取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建立齐抓共管机制,切实掌握艾滋病社矫对象病情状况。

三、引导:尊重其人格和隐私,不歧视、不放弃,加强沟通交流,引导艾滋病社矫对象放下心理包袱,重树生活信心。关注他们日常心理变化,及时做好心理疏导。

四、监管:主动向疾控部门了解其病情相关变化,在注重隐私保护前提下,做严做细日常监管,除日常日定位、周听声、月汇报监管措施,更多电话沟通及微信定位视频,强化监管。

五、教育:与其他社矫对象共同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的集中教育,开展更多个别谈话教育,了解更多其行踪动态及心理变化同时,强化艾滋病相关知识教育。

六、帮扶:把艾滋病社区矫正对象列为重点人群,高度关注其生产生活状况,疫情防控期间,联系民政部门共同对因病生活较困难的艾滋病社矫对象提供临时救济,力所能及的帮助他们的生活。

七、警示:要求艾滋病社矫对象定期服药、严格接受疾控部门监管措施,明确告知其《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涉及艾滋病法律法规,特别是故意传播艾滋病毒可能涉及故意伤害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刑罚后果,强化警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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