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化的矫正,有温度的入矫
来源:社矫科 时间:2021-09-15 09:15

  “马某,现按社区矫正有关规定,对你进行入矫宣告......”9月11日,清流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及灵地司法所赴龙岩市新罗区医院为患有严重疾病、正在接受治疗的社区矫正对象马某办理入矫手续并进行入矫宣告。

  马某因非法经营罪经清流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马某入矫后,清流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综合考虑马某的实际情况,本着人性化管理理念,成立矫正小组,量身定制矫正方案,依法为其办理请假外出就医,免除其集中教育学习的手续,改由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定期上门开展个别学习教育、面对面谈心谈话等人性化社区矫正。在社区矫正期间,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根据形势政策和马某身体状况,适时主动上门服务,开展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党的时事政策和社区矫正规定的思想教育。

  在入矫过程中了解到,社区矫正对象马某的部分烟叶还未收购的问题,灵地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协调有关部门上门收购,增加社区矫正对象收入,缓解就医资金困难的问题。

  入矫结束后,矫正对象马某及其家属感谢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的人性化关怀及体贴,表示一定会积极服从监管,改过自新。

  近年来,清流县司法局一直探索并不断完善社区矫正人性化监管教育措施,让社区矫正对象从“心”开始,认罪悔罪,积极接受改造,重塑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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