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社区矫正管理局扣好社区矫正 解矫教育环节
来源:社矫科 时间:2021-12-29 15:23

 近日,建宁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组织三十日内临近解除社区矫正的五人进行解矫教育,并进行了解矫教育谈话。

一、认清身份 坚持到底

明身份。社区矫正是非监禁形刑罚。判处缓刑并非等同于免除处罚,不用收监不等于人身自由。在入矫第一课的开篇中,就明确提出,社区矫正对象要“明身份”,摆正位置,社区矫正是一座“无形的监狱”,仍然有一张“无形的电网”,不可触碰,不可越位。

知法纪。即便是在社区矫正的最后一天,也要主动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积极参加学习教育、公益活动,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规定。违反规定者,轻则训诫、警告,重则被收监执行。

二、言明初心 真心换真

言初心。社区矫正作为一种惩治与“救赎”的全新的刑法执行方式,蕴含着刑罚的惩罚性与恢复性的双重价值。监管的初心是为了通过政府、社会以及爱心人士的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改正恶习,重新回归社会。并借助多方力量让社区矫正对象更好的适应社会。

讲职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会不定期的到社区矫正对象家中家访,经常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学习教育、公益活动。做好这些工作,是社区矫正的工作职责与要求。

三、配合安帮 不懂就问

在解除社区矫正的三年内,属于安置帮教期间,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会不定期的进行走访,详细的了解生活、工作状况。在生活和工作中,如果遇到什么问题,可以来电、当面咨询,工作人员会尽努力解决问题。帮助适应社会,这也是司法行政的工作与职责。

解矫教育同入教教育一样,在整个社区矫正过程中是重要的一个环节,必须将两个环节“环环扣好”,才能将社区矫正工作的意义展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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