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四步走”做好社区矫正执行地变更迁入工作
来源:建宁县社区矫正管理局 时间:2022-05-23 16:47

  为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执行地变更工作,有效维护社区矫正执法严肃性和规范性,建宁县社区矫正管理局严格“四步走”做好执行地变更迁入工作,确保刑罚执行衔接紧密顺畅。

  一是情况调查核实。社区矫正管理局通过对原执行地的征求意见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委托司法所到其现居住地进行实地调查,严格按照程序走访其家属与邻里了解实际情况,同时征求所在地村、居委员会的意见,形成材料上报。

  二是执行“二次会审”。司法所根据调查的实际情况,形成报告反馈社区矫正管理局,社区矫正管理局经调查评估分析综合评定、形成意见,书面回复至原执行地所在社区矫正机构。

  三是做好衔接工作。社区矫正管理局收到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和工作档案后,第一时间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接收工作,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确保无缝衔接,避免出现脱、漏管现象。

  四是落实监管责任。与社区矫正对象亲属,所在地的村、居委员会签署《矫正责任书》,成立矫正小组,共同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扎实开展执行地变更谈话教育,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

  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执行地变更迁入工作,不仅体现了社区矫正工作以人为本的刑罚执行理念,同时也有利于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有效避免了脱管、漏管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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