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社区矫正管理局丨法检司联动:“零距离”庭审旁听,“沉浸式”警示教育
来源:尤溪县社区矫正管理局 时间:2024-03-25 08:44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增强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意识,有效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2024年3月20下午,尤溪县司法局联合尤溪县人民法院、尤溪县人民检察院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走进庭审现场,旁听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再犯危险驾驶罪一案的庭审活动。


  庭审中,尤溪县人民法院当庭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撤销缓刑,与原判刑罚合并执行的量刑建议,依法对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当庭宣判收押。在庄严肃穆的庭审现场,在目睹被告人当庭做出的深刻忏悔以及法官宣读相关法律法规的过程后,所有参加旁听的社区矫正对象心里都产生了极大的触动,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起到了震慑作用,达到了警示教育效果。

  在法庭教育环节,人民检察院提醒社区矫正对象要以此案为戒,严守法律红线,重塑信心,珍惜社区矫正机会,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和身份意识,真诚悔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学习,做到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管;要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自觉接受矫正,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回归正常生活。

  县司法局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珍惜来之不易的矫正教育机会,深刻吸取教训,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努力学习法律知识,要认识到“缓刑不是无刑”,要“心有所警、行有所戒”,切忌以身试法,不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 ,本次旁听庭审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起到了“观摩旁听一片、警示教育一片”的预期效果,对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参加旁听庭审的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本次庭审给自己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再次给自己敲响了警钟,今后会倍加珍惜社区矫正机会,遵纪守法、服从管理、努力矫正,坚决抵制违法犯罪行为(林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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