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根据明委组干函〔2016〕79号、明委政干字〔2016〕6号文批复,市局决定:
卢娜同志任三明市司法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三明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科副科长职务;
李钧同志任三明市司法局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郭雅燕同志任三明市司法局法规和司法鉴定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黄元明同志任三明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郑燕鹏同志任三明市至诚公证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为琴同志任三明市天鸿公证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三明市司法局
2016年6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