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司法局关于印发《中共三明市司法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三明市司法局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的通知
来源:市司法局 时间:2016-09-19 11:19
  

县(市、区)司法局,市局各科室、中心,至诚、天鸿公证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深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部署,按照“五抓五看”的具体要求,现将《中共三明市司法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三明市司法局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三明市司法局党组  

                                                                                                           2016年9月19

  中共三明市司法局党组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推动省委《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的贯彻落实,根据市委工作安排,将五抓五看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明晰责任内容,强化责任担当,特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领导班子责任清单

  局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负责,承担集体领导责任。

  严明党的纪律

  1.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确保班子成员和管辖的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

  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和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4.开好班子民主生活会,落实整改措施。

  做好统筹部署

  1.全面落实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局工作总体布局,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结合实际制定局机关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

  2.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制定并及时更新班子及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并公开,落实一岗双责

  3.每年听取局纪检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局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基层加强调研和督查指导,全面了解和掌握基层推进党风倡廉建设工作的情况,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实际困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5.领导和支持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全面落实两为主

  健全工作机制

  1.充实完善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进一步落实领导小组职能,督促局各职能科室按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履行主体责任。

  2.每年年初,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明确责任。

  3.每年初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与各科室、直属公证处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确保责任主体任务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

  4.每半年局党组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及时全面掌握工作推进态势。

  5. 局党组每年7月、12月,将班子半年和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向上级党委和纪委专题报告。

  选好用好干部

  1.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履行选人用人责任,规范人员招录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2.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严格把好干部推荐关、考察关和任用关,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

  3.建立完善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机制。

  深化作风建设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有关规定,不定期排查并及时治理四风苗头性问题。

  2.深入整治为官不为等庸政懒政怠政问题,及时纠治损害群众利益等不正之风,

  3.建立健全密切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提高便民服务水平,着力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坚决反对腐败

  1.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以零容忍态度反对腐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2.进一步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学习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从严治主体责任落实。

  局党组要支持纪检组依纪依法惩治腐败,及时听取案件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3.局领导班子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4.坚持一案双查,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工作,推动落实责任和违纪违法问题的深入查处。

  强化权力制约

  1.强化对局领导班子和全系统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加强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风险防控、排查,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2.加强党内监督,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开展述职述廉。

  3.严格执行财政预算、专项资金管理等财经纪律。

  4.坚持抓早抓小,对全局工作人员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谈话提醒、及时处理,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5.推进行政效能建设,促进我局服务规范化、公开化、信息化。

  6.严格执行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做到及时更新、按时公开、规范公开。

  7.严格执行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制度,对审计发现问题,责令及时整改。

  加强宣传教育

  1.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半年学习讨论一次,并将学习研讨情况报上级党委、纪委。

  2.每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和组织人员参加专题活动学习,加强党性教育。

  3.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

  4.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洁从政文化氛围。

  二、局党组书记责任清单

  局党组书记负责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和组织,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

  做好牵头抓总

  1.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全局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坚持每年初对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具体部署。

  3.坚持每半年对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分析不少于1次。

  4.坚持落实上级党委、纪委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对交办事项积极负责办理。

  5.坚持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

  6.坚持每半年召开专题局党组会听取局纪检组专题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及时贯彻部署

  1.坚持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

  2.坚持及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批示。

  3.坚持严格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和四风问题整治。

  4.坚持不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5.坚持支持局纪检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加强检查考核

  1.坚持每年定期听取局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督促履行一岗双责

  2.坚持带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3.坚持对检查考核中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干部及时提醒纠正,需要追究责任的严肃问责。

  注重教育监督

  1.坚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加强党纪党规的学习,每年组织局党组中心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不少于3次,每年在本局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组织开展廉政教育或者警示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2.坚持落实对局领导班子及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公证处负责人谈话谈心制度。

  3.坚持及时对出现苗头性问题的局领导班子及科室、直属公证处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或诫勉谈话。督促廉洁自律、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带头廉洁自律

  1.坚持带头遵守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制度,自觉执行利益冲突回避制度。

  2.坚持不直接分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自觉防止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

  3.坚持带头作出廉政承诺,以身作则遵纪守法,按时如实填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

  4.坚持带头述职述廉,积极参加党内组织生活,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5.积极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深入基层调研,密切联系群众。

  6.坚持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三、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清单

  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要领导责任。

  落实分管职责

  1.坚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每年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业务工作一起抓,按时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责任分工任务。

  2.坚持按时向局党组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3.坚持践行群众路线,深入基层群众听取意见建议,及时纠正分管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强化工作指导

  1.坚持推进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定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指导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

  2.坚持经常性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及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3.坚持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专题汇报,提出具体要求。

  加强监督管理

  1.坚持加强对分管干部的廉政教育,定期开展谈心谈话。

  2.坚持抓好分管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纠正四风问题。

  3.坚持抓早抓小,加强对分管干部的日常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制止。

  带头廉洁自律

  1.坚持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积极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

  2.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重大事项。

  3.坚持积极参加党内组织生活,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4.坚持自觉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自觉防止利益冲突。

  5.支持廉政文化建设。

  6.对纪检监察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督促分管部门优先完成。

  四、局机关科室、直属公证处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

  局各科室、直属公证处主要负责人对本科室(处)党风廉政工作全面负责,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总体参照局党组书记责任清单承担领导责任,同时强调以下责任:

  1.研究制定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抓好岗位风险防控,建立以岗位和工作任务为基础,以规范政治、廉洁、组织、群众、工作、生活六项纪律为抓手,每半年对照检查,防止触碰纪律底线。

  3.加强对本科室(处)工作人员思想分析,掌握人员思想动态,开展经常性的廉政教育和谈心谈话。

  4.发现违纪违法苗头性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和局纪检组汇报,并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

  5.每半年至少向分管领导汇报1次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每年进行1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总结,并提出加强本科室内部监督的意见、建议和举措。

  6.坚决支持和配合纪检组开展反腐倡廉、廉政文化建设等工作,对纪检监察部门安排的工作优先完成。      

  五、局机关各科室责任清单

  各科室要主动牵头,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共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的落实。

  强化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政治部、机关党委负责,其他各科室配合)

  2.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开展纪律作风学习教育,增强组织纪律性。(政治部、机关党委负责,其他各科室配合)

  3.强化一岗双责意识,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梳理并明确各自岗位廉政风险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监察室负责,各部门配合)   

  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1.加强党员干部思想道德和教育,抓好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教育。(政治部、监察室负责,其他各科室配合)

  2.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参观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接受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廉政意识和法纪观念,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监察室、机关党委负责牵头,其他各科室配合)

  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重点工作顺利开展

  1.加强对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三明建设和构建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等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确保政令畅通。(办公室、宣传科负责牵头,其他各科室配合)

  2.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局机关大宗物资采购、“三公”经费使用等重点工作、重点环节的风险防控机制。(办公室、监察室负责,其他各科室配合)

  3.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执法监督检查,确保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监管教育。(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科负责)

  4.加强司法鉴定机构和执业人的监督管理工作。(法规与司法鉴定科负责)

  5.加强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严格落实各项保密措施,确保国家司法考试顺利进行。(法规与司法鉴定科负责)

  6.加强审查、批准法律援助案件工作。(法律援助工作科负责)

  7.保证公证服务质量,加强办理各类公证事项、出具公证文书。(公证管理科负责,各公证处配合)

  强化四风监督,营造良好工作环境

  1.加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督促检查,纠正四风严肃查处违规行为。(监察室牵头负责,其他科室配合)  

  2.加强对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监督检查。(监察室、政治部负责,其他各科室配合)

  3.加强对执行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工作的监督检查。(监察室负责,其他科室配合)

  4.抓好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党员干部出国(境)行为。(政治部、监察室负责)

  5.落实遵守纪律、规矩提醒制度,开展对领导干部适时警示提醒和诫勉提醒、函询。(监察室负责,其他各科室配合)

  严肃党纪政纪,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1.重视网络舆情处置,及时受理网络举报。(办公室负责,其他各科室配合)

  2.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处置各种投诉。(办公室负责,其他各科室配合)

  3.加大查办举报投诉信访件的力度,及时查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监察室负责,其他各科室配合)

  三明市司法局纪检组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

  为进一步明晰责任内容,强化责任担当,深入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根据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协助责任落实

  根据上级党委和纪委的决策部署,主动向局党组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   

  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协调反腐败工作,结合实际向党委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和工作措施,协调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

  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和检查考核,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促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实到位。

  对上级巡察、检查中反馈问题,协助党组及时整改。

  规范办理、回复领导干部任职前征求意见工作,准确提供拟使用干部是否受到党政纪处分、组织处理及有关信访反映问题等相关情况。

  二、开展宣传教育

  定期在宣传栏张贴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并进行剖析,总结教训,提出建议,堵塞漏洞,发挥纪律审查的治本功能。

  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协助党委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党内法规学习教育”活动,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严明党的纪律规矩,筑牢拒腐防变第一道防线。

  组织新提任和转任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和廉政知识测试。

  三、严明纪律监督

  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加强对局党组的监督,监督检查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和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发现违规违纪苗头及时提醒纠正,发现重大问题或者违纪问题线索及时向上一级纪委报告。

  加强对其他党员的监督,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以及在重要岗位将来可能被提拔使用的干部的监督。

  坚决维护党的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保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加强对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述责述廉、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深化作风监督

  针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开展专项整治,建立长效机制。

  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聚焦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点名道姓曝光典型问题,弛而不息纠正“四风”。加大对“为官不为”查处力度,持续强化“有错无为皆问责,不换状态就换人”。

  五、坚持挺纪在前

  按照“四种形态”标准,坚持抓早抓小,扩大廉政谈话函询覆盖面,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要经常使用,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是极极少数。

  落实纪律审查安全责任制,严格审查程序和审查纪律,保障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依纪依法安全办案。

  健全和落实谈话、函询等制度,完善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对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直接约谈相关支部负责人,及时警示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约谈和函询要建档立卷。

  对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和案件审理等进行分类处理。

  六、严格责任追究

  严格按照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开展“一案双查”工作,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严肃责任追究。

  严格审查和处理党员干部违反党纪和政纪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重点查处“三类人”“小官贪腐”和“雁过拔毛”式腐败,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

  七、突出主责主业

  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加强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清理和执行工作,建立体系完备、衔接有序、执行有力的党风廉政法规制度体系。

  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落实“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等措施,健全完善监督执纪相关配套制度,坚持和完善定期报告、专题报告、即时报告、约谈、处置反馈等制度,切实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

  定期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书面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重要工作情况及时请示报告,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改革完善查办腐败案件工作体制和机制,坚持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组报告的同时必须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充分发挥派驻纪检机构作用。

  八、加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力度

  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铁军。

  完善纪委内部监督机制,规范信访举报处置权、纪律审查权、定性量纪权、执纪监督权的行使,形成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查处的氛围。

  九、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深入推进“三转”,牢固树立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全面审查、管住多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监督执纪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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