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部):
现将《2017年三明市司法局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司法局
2017年6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7年三明市司法局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各级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全市司法行政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三明”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根据《三明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7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效综〔2017〕3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我局2017年度绩效评估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内容:按照《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三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市委市政府,省司法厅的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法治引领,认真履行职责,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着力社会治理创新,突出风险防范,忠诚履行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更富活力更具实力更有竞争力的新三明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二、基本步骤
㈠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细化绩效目标任务(包括具体工作内容、工作措施、工作目标),制定本部门绩效管理工作方案,连同目标制定依据(市委、市政府分解的工作任务,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去年工作完成情况),以及电子文档,于2017年6月20日前送市效能办、发改委和人社局。
㈡落实绩效责任。进一步分解、细化绩效目标任务,明确具体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形成目标分解体系和责任落实体系,将绩效目标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及相关责任人。
㈢加强绩效监控。建立内部监控机制,定期对绩效运行、目标实现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存在问题,采取有针对性措施,促进绩效改进和提升。年底,我局开展绩效管理情况自评,于2018年1月15日前分别向指标考评责任单位报送指标完成情况。
三、绩效考评方法与结果运用
㈠考评方法。考评方式采用指标考核、公众评议、正向激励、效能督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①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编办、市政府督查室、市法制办、市委督查室、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效能办、市信访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数字办、市政务公开办、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市直党工委分别对市司法局业务工作实绩、自身建设(依法行政、高效行政、民主行政、廉洁行政、财政资金管理、机关党建)、机制创新方面等指标进行考核。指标考核得分占总分60%。②市效能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市司法局公众评议调查,在发放调查问卷的基础上,协调市数字办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增设网络测评栏目,问卷调查结果和网络测评最终按80%、20%的比例合成市直部门公众评议最终结果。公众评议得分占总分25%。③对于创造性、创新性、高效性的工作可获激励加分,具体有以下几类:受到中共中央、国务院表彰,或中央机关、国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通报表扬,或以文件形式推广其经验做法的;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机关、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人批示肯定的;在全国性会议或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的全省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的;综合或单项工作在全省排名前2 位或被评为优秀的;在省、市效能督查中未被发现问题的。正向激励加分占总分15%(具体加分办法待指标考评责任单位确定)。④市效能办会同市直党工委、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门,采用随机抽查、问题核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效能督查,重点督查“五比五晒”项目竞赛活动、“千名干部服务千家企业”活动、“五个一批”项目、“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补短板工程包、河长制实施、简政放权、扶贫开发等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效能督查情况定期在全市通报,并以倒扣分的形式计入绩效考评总分。省对市效能督查情况纳入市效能督查,具体扣分办法比照市本级效能督查同类问题扣分的2 倍执行。扣分最高不超过5 分,具体扣分办法按照省效能办《效能督查发现问题绩效考评扣分办法》(闽效能办〔2016〕7 号)执行。
㈡考评结果。2018 年1 月30 日前,各指标考评责任单位完成对市直部门指标考评并报送市效能办汇总,根据市司法局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察访核验等方面的得分情况评定等次。
1.汇总公式:绩效考评得分=指标考评得分×60%+公众评议得分×25%+正向激励加分×15%-察访核验扣分。
2.等次确定:⑴考评结果分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市直单位的绩效考评结果按类别、总分高低排列,每类前60%、总分在85分以上的为优秀,其他总分在75分以上的为良好,总分在60 分至75分的为一般,总分在60 分以下的为差。⑵出现下列情形的,降低一个考评等次:①任现职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因严重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并受重处分的(指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降级及以上处分,如违纪违法问题不属于该成员在任现职地区或单位期间发生的,则不影响现任职地区或单位的考评等次确定);②不依法办事或不作为、乱作为,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出现严重问题,被一票否决的。(3)单位被效能问责的,不能评为优秀等次。(4)在绩效管理工作中弄虚作假,经查属实的,考评等次定为差。
㈢结果运用:绩效考评结果将被市委组织部、文明办、市人社局作为干部能上能下、领导班子考核、领导干部评价、精神文明单位评定和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确定的重要依据。市直单位根据考评结果实行绩效奖励。(1)考评结果为优秀的,给予绩效奖励;(2)考评结果为良好的,绩效奖励比照优秀等次减少10%;(3)考评结果为一般的,绩效奖励比照优秀等次减少20%;(4)考评结果为差的,不予绩效奖励;(5)因领导班子成员违纪违法而被降低考评等次的,领导班子成员和监督机构负责人按照降低后的等次发放绩效奖励,其他人员按照降低前的等次发放绩效奖励。按照《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规定实施效能问责。年度绩效考评结果为一般的,由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年度绩效考评结果为差的,或连续两年考评结果为一般的(不含因出现降低一个考评等次情形而被评为一般的),由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分管领导约谈单位主要领导,并视情对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效能告诫或组织处理,责成单位向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整改措施,单位主要领导作出整改承诺。针对市效能办根据绩效管理情况和考评结果形成的反馈情况进行深度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促进绩效不断提升。整改情况纳入下一年度绩效考评。
四、有关要求
㈠加强领导。局主要领导为绩效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处级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负责,明确牵头科(室、部),专人具体负责。㈡注重实效。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融入具体业务工作,促进职能职责的发挥和绩效目标的实现,推动管理科学、能力提升,创造一流业绩。㈢形成合力。办公室要发挥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作用,建立健全责任分解、责任公示、责任追究等制度,牵头各科室结合单位实际设置指标体系;各科室抓好分类指标落实,及时向办公室报送分类指标考评结果。绩效指标设计要符合可行性、可测性、可比性和可操作性的要求,突出关键性业绩,做到精准精确。规范指标设置程序,对拟纳入绩效考评体系的指标,均应按程序研究审定。
附件:2017年度市司法局绩效管理指标考核表
附件
2017年度三明市司法局绩效评估考核表
项目 |
指标设定 |
年度工作目标 |
目标制定依据及上年度完成情况 |
自评 得分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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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工作实绩 45 分 ︵ 组织 考核 单位 : 市人 社局 、 发改 委 、 市编 办 、 市政 府督查室 ︶ |
深入实施 “七五”普法 (8分) |
1.全面推进全市“七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按照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抓好全年工作任务的落实。 2.继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全力做好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民等三个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评选表彰2016年市级遵纪守法示范户,进一步创新开展法治教育进家庭“八个一”活动。继续抓好抓实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已投入使用的阵地的积极作用,同时新建一批具有三明特色,与地方文化相融合的法治文化阵地。注重搞好“互联网+法治宣传”的推进工作,打造新媒体普法矩阵。 |
目标制定依据:《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央、省和我市“七五”普法规划》。上年度完成情况:市委市政府批转我市“七五”普法规划。召开“六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七五”普法启动大会,安排部署“七五”普法。70个先进集体和100个先进个人受表彰。下发《2016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法治教育进家庭“八个一”活动持续推进,表彰142个市级“遵纪守法示范户”。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继续推进,目前,8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尤溪县法治教育警示基地、永安、宁化法治文化社区,明溪、建宁、宁化法治公园已经建成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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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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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5分) |
1.深化村(社居)法律顾问工作,年底前村(居)法律顾问覆盖率达 95%。 2.加快实体平台建设,推进县(市、区)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大厅(综合窗口)、乡镇(街道)法律服务站、村(社居)法律法律服务联系点。 3.组织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力争实现县级全覆盖。 |
目标制定依据:《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上年度完成情况:召开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全市共1241个村(居)聘请了法律顾问,实现每位律师担任一家以上村(居)法律顾问。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大厅(窗口)8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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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管理科 牵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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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设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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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制定依据 |
自评 得分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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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援助工作 (5分) |
1.加强三明市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 2.加强法律援助宣传,提高案件质量,做好信息报送和优秀法律援助案例评选工作,实现应援尽援。 3.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增强律师办案积极性。 |
目标制定依据:《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上年度完成情况:开展“2016年度十佳法律援助案例”评选活动,评选出10篇案例编印成册。2016年市级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提高到刑事案件侦查阶段每件 600元,审查起诉阶段每件 600元,审判阶段每件 1000元;民事、行政、仲裁案件每件 1200元;申诉案件每件800元。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于2017年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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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工作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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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工作(5分) |
全市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100%完成。加强社区矫正人员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帮困扶助工作,确保年内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低于1%。开展金砖会晤安保维稳和社区矫正人员大排查大走访工作,加强社区服刑人员定位手机配备,年内定位手机配备率达90%以上;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心理辅导讲座。 |
目标制定依据: 《福建省司法厅社区矫正年度考核标准》、《2017年金砖会晤社区矫正安保维稳工作方案》。上年度完成情况:明确2500元/年.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的县(市、区)数比去年同比增长250%。首次与市心理健康协会举办两期心理健康辅导讲座;协调人力资源部门、学校、相关企事业单位建立教育基地,全市共建立教育基地10个,同比增长11.1%。《福建法治报》以《三明市探索有温度的社区矫正模式》为题头版头条报道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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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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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设定 |
年度工作目标 |
目标制定依据 |
自评 得分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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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 工作 (5分) |
1.开展全市人民调解“三争”活动,并在年底表彰一批金牌调解书、金牌调解员、金牌调委会(调解室); 2.进一步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工作; 3.进一步推动个人调解工作室创建工作。 |
目标制定依据:《人民调解法》、《省委办 省政府办转发省司法厅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司法行政工作要点。上年度完成情况:开展“服务大局解民忧 春风化雨促和谐”人民调解专项活动,全省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现场会在三明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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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作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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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 规范化建设 (3分) |
开展司法所岗位大练兵活动,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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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制定依据:《省委办 省政府办转发省司法厅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司法所岗位大练兵活动的意见的通知》(闽司[2017]56号)。上年度完成情况:2016年开展2次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交叉督查;召开一次全市司法所长培训班,一次“我说司法所工作”主题解说比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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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作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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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工作 (4分) |
1.加强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强化律师执业监管,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2.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推行公职、公司律师制度,改善律师队伍结构。 3.强化律师执业保障,建立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良性互动机制,解决律师执业困难和问题。 4.引导律师服务社会公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
目标制定依据:《2017年三明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省司法厅文件。 上年度完成情况:举办首届律师所主任培训班,全市执业律师、实习律师近400人参加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对律师所、律师进行年度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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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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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设定 |
年度工作目标 |
目标制定依据 |
自评 得分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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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工作 (4分) |
加大对公证行业的监管力度,加强公证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提高公证质量和服务能力,提升公证公信力。 |
目标制定依据:2017全省公证工作要点。上年度完成情况:开展了公证年度考核,实施了双随机抽查和公证质量检查,完成了网络办证系统的设备安装及涉台公证试行网络办证。新增了2名公证员,举办了全市公证人员培训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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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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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 工作 (3分) |
强化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监管,继续提升司法鉴定机构能力水平,推进司法鉴定机构开展省级资质认定工作,加强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培训。 |
目标制定依据:《省厅通知和我市2017年司法鉴定工作要点》《司法鉴定教育培训规定》。上年度完成情况:开展司法鉴定行风建设专项活动,推动司法鉴定机构开展能力验证和规范化建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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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和司法鉴定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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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作 (3分) |
认真做好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和组织实施工作,做好国家司法考试通过人员的资格审核申报工作,完成法律执业资格人员2017年度备案审核工作。 |
目标制定依据:《省厅通知和我市2017年司法考试工作要点》。上年度完成情况:顺利完成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作,全市报考人数712人。2016年完成78名成绩合格考生的资格审核和申报工作,完成网上备案审核20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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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和司法鉴定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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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指标设定 |
年度工作目标 |
考核单位 |
自评得分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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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身 建 设 45 分 |
依法行政 (5分) |
1.扎实推进依法治市,有效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严格执行法律法规。 2.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行为合法合规、公正文明。 3.落实禁毒工作责任。 |
1.扎实推进依法治市,有效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严格执行法律法规。2.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行为合法合规、公正文明。3.落实禁毒工作责任。 |
市法制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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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办公室牵头 2、3.法规和司法鉴定科牵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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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行政 (19分) |
领导批办件、督办件办理情况(3 分) |
高效率高质量完成市领导批办件、督办件。 |
市委督查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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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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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市委、市政府交办事项(3 分) |
100%落实市委、市政府交办事项 |
市政府督查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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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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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做好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信息(含突发事件信息)的工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2 分) |
认真做好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信息(含突发事件信息)的工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
市委办市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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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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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绩效管理制度落实、有序开展。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优化政务工作。(2 分) 2.12345 便民服务平台及信访事项办理情况(2 分,信访局考核) |
1. 建立《三明市司法局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加强内部绩效管理,以绩效管理促工作实效.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优化政务工作。 2. 及时办理12345 便民服务平台及信访事项 |
市效能办 市信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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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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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简政放权,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2 分) |
1.推进简政放权,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 2.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方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活动。 |
市编办 (行政服务中心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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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行政服务分中心牵头2.法规和司法鉴定科牵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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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及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建设工作。(3 分) |
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局网站内容保障及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建设工作。 |
市数字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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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部)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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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建成市级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号申请、一网通办、全程网办”。(2 分) |
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建成市级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号申请、一网通办、全程网办”。 |
市行政服务中心 (市数字办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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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行政服务分中心牵头相关科室,办公室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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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行政 (5分) |
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 分) |
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及时公开政务信息,每月公开本局业务工作数据。 |
市政务公开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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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部)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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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认真及时解决群众诉求。(3分) |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做好2017年3件人大、政协提案、议案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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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督查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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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部)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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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行政 (5分) |
1.深化“五抓五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机关工作人员纪守法。 |
1.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2. 加强廉政教育,强化作风建设,杜绝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问题。 |
市纪委(监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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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部、 监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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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管理(4分) |
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遵守财务规定、厉行节约。 |
加强财政资金运行监控,遵守财务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并按规定公示部门年度经费的预决算情况。 |
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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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财务室)牵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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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建 (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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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突出思想引领,强化理论武装;2.突出服务中心,助推“五比五晒”活动;3.突出主业主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4. 突出基层基础, 深化“1263”机制建设;5.突出“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6.突出统筹协调,建设文明和谐机关。7.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科学、民主决 策,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
1.突出思想引领,强化理论武装;2.突出服务中心,助推“五比五晒”活动;3.突出主业主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4. 突出基层基础, 深化“1263”机制建设;5.突出“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6.突出统筹协调,建设文明和谐机关。7.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科学、民主决策,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
市直机关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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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党委 牵头各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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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 创新 10 分 |
建立三明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明确国家机关普法职责任务,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进国家机关普法工作深入开展,为法治三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
下发三明市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和考核管理办法;制定下发“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工作任务,认真抓好督促检查落实。年内召开一次三明市“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推进会。 |
市效能办 市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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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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