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司法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司法行政系统“一学三比”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司法局 时间:2018-06-29 17:25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局各科(室、部):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为期三年的“一学三比”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各县(市、区)司法局在贯彻执行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市司法局,请各县(市、区)司法局将活动实施方案于2018725日前报市局政治部。

                                        三明市司法局

                                         2018629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司法行政系统

  “一学三比”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一学三比”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方案的通知》、《中共福建省司法厅委员会转发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在全省进一步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的通知》及市委政法委《关于在全市政法机关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活动的通知》,全面提升我市司法行政队伍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履职能力,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从今年开始,连续三年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以“学新思想、比政治素质、比履职能力、比纪律作风”为主题的“一学三比”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现就活动开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省司法厅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一系列部署,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学习新思想为核心,以提高履职能力为主线,以强化纪律作风为保障,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司法行政队伍,推进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

  二、活动目的

  开展“一学三比”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目的在于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大学习、大培训、大讨论”,确保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提高全市司法行政干部政治素养,牢固树立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切实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职责使命。全面增强司法行政干部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把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成为政治合格、忠诚可靠、训练有素、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队伍,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为更高水平的平安三明、公正三明和法治三明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三、活动范围

  参加活动的对象按照岗位职能分为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专职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助理员、司法协理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等法律服务人员。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的练兵比武活动分别由各行业协会组织。

  四、活动内容

  “一学三比”活动是加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综合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市司法行政干部要全员参与,市局机关要带头做好练兵比武,不断提高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

  活动按照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专职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助理员、司法协理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等人员类别分别组织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政治理论主要学习内容由省司法厅统一编制下发,建立题库,采取随机抽考等方式进行检查。主要内容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党规以及中央政法委、司法部、省委有关部署要求,做到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确保司法行政工作的正确方向。政治理论学习参加对象为全体人员。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应知应会内容及比武项目具体如下:

  ㈠全市司法行政公务员:

  ⒈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⑴《保密法》及相关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⑵《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财务制度;⑶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贯彻执行相关规定精神。

  ⒉比武项目:信息撰写比试,即在“一学三比”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开展期间,根据每个人信息报送、采用的相应情况,采取积分制方式,对积分靠前的人员予以通报表扬。

  ㈡市局机关全体人员:

  ⒈业务知识:由各科室根据不同岗位职能需要编写履职必备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应知应会业务知识,做到能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具备与岗位匹配的业务能力,提升工作和实效;

  ⒉业务技能:主要为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重点掌握的公共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治宣传与依法治理、法律援助等业务技能,各科室要练好办事办文基本功。

  ⒊比武项目:市局政治部将不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开展闭卷测试,了解测试机关人员对政治理论、业务知识、业务技能掌握情况。此外,政治部将重新修订《三明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平时考核方案》,对机关工作人员实行量化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一学三比”活动表彰、年终评优评先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㈢各业务相关人员:

  ⒈法制宣传与依法治理工作人员:

  ⑴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①中央、省、市“七五”普法规划的相关内容;②我市各地“七五”普法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各县“市、区”法治宣传教育的特色亮点。

  ⑵比武项目:熟练掌握中央、省、市“七五”普法规划的相关内容,并能够针对不同对象有的放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2.专职人民调解员

  ⑴业务知识:①法律法规:《人民调解法》;②文件政策:《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司法部令第75号),省两办《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3]21号)、市综治委、市中院、市司法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⑵业务技能:①规范人民调解协议书等法律文书制作;②规范卷宗、档案整理;③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省人民调解信息管理系统;④学会制作PPT并有一定解说表达能力;⑤了解熟悉当地村规民约与公序良俗,综合运用法律法规政策,做好服务中心工作、服务群众工作的人民调解实战技能。

  ⑶比武项目:金牌调解书、金牌调解员评比。

  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⑴业务知识:①《民法总则》、《人民调解法》、《婚姻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等与业务相关法律法规;②《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司法部令第75号),《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第137号令)、《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第138号令)、《福建省法律援助条例》。

  ⑵比武项目:金牌调解书、金牌调解员评比。

  4.司法助理员

  ⑴业务知识:①法律法规:《人民调解法》;②文件政策:《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司法部令第75号),省两办《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3]21号)、市综治委 市中院 市司法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③岗位业务知识:省厅2013年编发的《福建省司法所人员应知应会业务知识120问》;《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司法所外观标识和内务制度公示的通知》、《福建省司法所规范化标准》、《福建省规范化司法所达标评分细则(试行)》、《福建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办法》、《福建省刑释解教人员分类帮教办法(试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联合印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福建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及补充规定、《福建省社区矫正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社区矫正处罚程序规定(试行)>等七项制度的通知》、《福建省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规定(试行)》、《福建省法律援助条例》等。

  ⑵业务技能:①规范人民调解协议书等法律文书制作;②规范机关公文写作;③规范卷宗、档案整理;④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省人民调解信息管理系统、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的操作与应用;⑤学会制作PPT并有一定解说表达能力;⑥了解熟悉当地村规民约与公序良俗,综合运用法律法规政策,做好服务中心工作、服务群众工作的法治宣传、人民调解以及规范刑罚执行等方面的实战技能。

  ⑶比武项目:“我说司法所工作”主题PPT解说比赛。

  5.社区矫正工作人员:

  ⑴业务知识:《福建省刑释解教人员分类帮教办法(试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联合印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福建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及补充规定、《福建省社区矫正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社区矫正处罚程序规定(试行)>等七项制度的通知》、《福建省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规定(试行)》开展社区矫正业务培训。

  ⑵业务技能:①规范公文写作及法律文书制作;②规范卷宗、档案整理;③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的操作与应用。

  ⑶比武项目:①开展法律文书制作评比。主要针对审前调查评估意见书,警告、提请治安管理处罚、提请撤销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等处罚类文书,矫正方案,解矫鉴定意见等社区矫正常用法律文书制作。②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台账评比。对全市社区矫正中心及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台账及每月联络人会议记录进行考核评比。③开展“我的社矫故事”征文。

  ⒍法律援助工作人员:

  ⑴业务知识:《法律援助工作条例》、《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公务员法》、《公务员行为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福建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福建省法律援助办案专款管理办法》、《福建省司法厅关于推进法律援助便民窗口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

  ⑵业务技能: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岗位练兵的关键,不断提升法律援助的业务指导程序规范,档案规范的水平和能力,不断提高解决处理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

  ⑶比武项目:①卷宗规范比武。以法律援助基本内容的文书制作、案卷装订、卷内材料等为重点,通过采取自查、抽查、交叉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开展比武活动,并对比武活动情况进行通报。②案例撰写比武。对各县(市、区)选送的法律援助案例进行评选,并予以表彰。

  各县(市、区)司法局除政治理论知识由省厅统一编制外,业务知识、业务技能及比武项目可根据市局相关方案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进行改进完善。

  五、实施步骤

  ㈠组织发动阶段(2018730日前)

  市局成立“一学三比”大练兵大比武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局活动办”)挂靠市局政治部,负责制定活动方案,下发通知,进行统一部署;各县(市、区)司法局及市局各科室根据岗位应知应会的知识和技能,编制应知应会知识手册,开展练兵比武,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组织发动参加对象提高认识,积极投入练兵比武活动,以更加昂扬姿态、扎实作风、优质服务开展工作。

  ㈡练兵比武阶段(20188月-202012月)

  按照“分级分类、循序渐进、逐步提高、整体推进”的基本要求,采取学习培训、技能训练、以师带徒、实践带教、业务竞赛、情景模拟等方式开展练兵比武活动。2018年作为“练兵比武基础年”,重点抓好政治理论、应知应会业务知识的学习训练,使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基本素养达到岗位要求;2019年作为“练兵比武提高年”,重点抓好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技能的深化拓展,围绕如何在新时代创造新业绩、履行新使命,研究提升履职能力、做好工作的措施办法,开展业务知识竞赛或技能比武,使广大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熟练掌握提升业务能力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争当工作的行家里手;2020年作为“练兵比武规范年”,重点抓好一专多能和综合素质的训练,强化考核评比、评估验收,制定各行业各岗位履职标准,使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达到岗位训练标准,同时探索练兵比武长效机制,促进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㈢中期检查阶段(20199月-11月)

  市局成立专门督导组,结合司法行政半年、年度等工作检查,分阶段进行督导检查,以备迎接省司法厅检查,展现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练兵比武风貌。检查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观摩、组织考试等方式,通过了解活动进展情况和各类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掌握情况,总结好经验做法,为下一步练兵比武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促进整体提高。

  ㈣考核评比阶段(20207月-12月)

  各县(市、区)司法局要根据制定岗位职责的标准和要求,每年度开展考核评比,通过开展业务考试、知识竞赛、技能比武等方式,评选出各层级岗位能手、岗位标兵,树立练兵比武先进典型。市局将结合省司法厅开展考核评比,组织交流总结练兵比武成果,推荐参加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十佳岗位能手”“十佳岗位标兵”“十个优秀组织单位”等,对我市大练兵大比武活动进行综合评比,并予以通报

  六、工作要求

  ㈠要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市、区)司法局要高度重视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精心部署实施,做到长计划与短安排相结合,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的练兵比武工作负总责,各单位分管领导要督促指导分管部门落实好练兵比武工作,各业务科室要根据职责分工抓好各岗位的练兵比武工作,切实把大练兵大比武任务落实到各科室各部门,落实到每个人。

  ㈡要注重统筹安排。练兵比武要做到全员覆盖,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既抓机关又抓基层,防止机关“灯下黑”,防止基层走过场。要把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及省厅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活动、把练兵比武活动作为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载体,紧密结合实际,在抓好机关岗位练兵比武的同时,继续落实好《福建省司法厅关于深入开展司法所岗位大练兵活动的意见》(闽司〔201756号);司法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练兵比武活动为契机,带头学、带头练、带头比,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要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对基层练兵比武工作的指导,促进活动顺利开展。

  ㈢要落实奖惩措施。要健全目标责任制,把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与目标管理、业务工作考核、干部考察等紧密结合起来,列入年度工作目标,严格要求,严格考核(评)。对大练兵大比武的情况和考核(评)结果实行跟踪管理,与单位及个人评先评优,提任相挂钩。对在练兵比武活动中成绩优秀、工作业绩好的个人予以表彰肯定,在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等方面予以倾斜,对成绩不达标、技能不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要实行待岗学习,补学补练。

  ㈣要营造舆论氛围。要积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简报、微信公众号、政务网等各类媒体,宣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的目标任务、安排部署、活动动态及活动成效,大力宣传报道练兵比武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使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需求,不断增进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了解和支持,进一步树立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

  市司法局“一学三比”大练兵大比武

  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组 长:刘叶爱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官钳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曾显明 局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组组长

          陈春兰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郑仁武 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梁宣养 局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政治部,办公室主任由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郑仁武兼任,成员由局机关各科(室、部)负责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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