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司法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三明市司法局 时间:2020-01-15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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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司法厅的指导下,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紧扣“一个统筹、四大职能”新职责新定位,为法治三明、平安三明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

一是完善工作体制机制。配合做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及其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成立工作,召开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制定委员会、依法治市办和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印发《2019年三明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确保全市法治工作统一协调推进。二是做好法治督察工作。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的部署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督察”“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等督察和自查工作,完成中央依法治国办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督察组对我市实地督察和整改任务。三是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积极组织各县(市、区)参加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申报,共申报1个综合类和9个单项类项目,其中大田县申报的全国生态综合执法示范县项目,作为全省两个单项类项目之一,入选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项目候选名单。

二、提高政府法治建设水平

(一)加强政府立法。拟定并实施《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的通知》和《三明市人民政府2019年规章立法计划》;配合做好《三明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草案稿审议工作,起草地方性法规《三明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三明市公共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制定市政府规章《三明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配合市人大开展市区环城山体保护、城乡建设风貌管理、停车场管理、长征文物文化保护等地方性法规立法前期调研;做好城市养犬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水电站生态环境保护等市政府规章立法前期调研论证工作。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2019年向省政府和市人大报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7件;备案审查市政府部门和县(市、区)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94件;办理对下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异议审查申请2件;组织开展涉及开放政策、生态环境、营商环境领域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共废止相关规范性文件16件,修改2件。

(三)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制定出台《三明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贯彻落实方案》;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清理确认工作;与市城市管理局共同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业法律知识考试,配合医保、发改等部门开展行政执法考试;部署开展我市2019年行政处罚案件案卷评查工作。2019年共指导、协调市直行政执法部门设计机构改革职责衔接、执法争议、法律适用、执法考试等有关执法事项18项(次)。

(四)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探索行政复议“1+N”模式,通过行政复议+以案说法、政策宣传、调解、行政复议建议书、专家论证等,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全年共收到向市政府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59件,审结(含2018年末结转案件)61件,纠正不当或违法行政行为11件,发出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各1份。在326日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全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新闻发布会上,我市行政复议工作受到司法部点名表扬。

(五)加强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全市律师共担任政府法律顾问288家,政府法律顾问覆盖率近80%。律师参与政府及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法律风险评估,提出书面审查意见3526条。主动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我局针对市里3起涉法涉诉案件组建3个公职律师专班分别跟进的做法,得到市里的肯定。

三、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一是完成机构改革。做好原市政府法制办人员转隶对接,优化部门三定方案,全面完成司法行政部门的重新优化调整,及时调整局领导分工和科室人员,在涉及法治工作的内设科室均配备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干部。二是深化简政放权。取消3项审批服务事项,下放1项审批服务事项;完成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改制(除清流县外),实现基层法律服务所“人、财、物”与司法行政机关脱钩;推进“多证合一”,办理涉及执业许可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两证合一”事项4件。三是持续便民服务。全部52项审批事项实现“一趟不用跑”41项,占比78.85%;“最多跑一趟”8项,占比15.38%24个审批服务事项实行全流程网办,占比46.15%2个事项纳入全市首批“e三明”全流程便民服务事项。取消27类证明材料,累计将原证明材料117个精简为43个,原审批材料307个精简为193个,审批门槛全省最低之一。办件累计时限缩减为5个工作日,52个审批服务事项有50项做到即来即办,审批时限压缩率99.50%,做到全省最低。四是加强行业监管。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7家法律服务机构开展执法检查,做到检查计划、人员、对象、方式、步骤、内容和结果全公开。强化投诉查处,对1名律师给予警告行业处分。推进“互联网+监管”,及时采集监管数据信息,完成本部门实施的监管事项目录的认领和检查实施清单的梳理、审核,录入29名执法人员和703个监管对象信息。

四、不断提升法律服务效能

一是加强平台建设。建成覆盖市县乡三级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市(县)“12348”法律咨询服务热线平台,实现和“110”“e三明”联动对接,接待咨询8003人次。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1926家,覆盖率100%。建成村(居)法律顾问示范点405个,占比21%2019年全市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13500件,担任法律顾问1221家;办理公证14539; 办理司法鉴定6561;受理法律援助案件数2762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3422万元。二是服务经济发展。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律师通过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参与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信访案件和群体性、突发性重大社会矛盾纠纷处置500多起;组建市非公企业服务中心律师法律服务顾问团,21家律师所挂牌成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站”;全市公证机构积极运用证据保全、现场监督、提存、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等手段,帮助企业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办理涉企公证395件;持续推进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成立“永安市送达创新与发展研究会”,破解“送达难”。三是服务民生保障。组织律师参与脱贫攻坚,全市有158名律师与贫困户“一对一”结对并提供精准法律服务。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覆盖面不广”专项整治,扩大法律援助受理范围,降低法律援助受理门槛。开展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建立法律援助刑事辩护律师库,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比增39.3%

五、扎实有力维护安全稳定

一是积极打造人民调解升级版。持续开展人民调解“三争”活动,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和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调解能力建设,全市新设立个人调解工作室72个、市级金牌调解室5个、“二代表一委员”调解室2个,增加专职人民调解员19名。5个调委会、10名调解员被表彰为全省人民调解先进集体和个人;梅列区列西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翁桂娇获评第二批“全省人民调解专家”;2019年全市人民调解案件15983件,调解成功15874件,调解成功率99.3%二是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全面启用社区矫正监管指挥平台,定位手机定位率达99.3%;工作人员“矫务通app”使用率100%,社区矫正对象“社矫在线app”安装率100%;全年共警告95人次,提请治安处罚18人、司法拘留1人,撤销缓刑、假释和收监执行3人,全年重新犯罪仅1人。与清流监狱共建全省首个驻监狱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基地,将全市生活贫困保外就医人员的病情复查费用,纳入市级司法救助经费保障,两项举措得到省司法厅领导充分肯定。

六、持续加强普法依法治理

一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广“平台+部门”“基地+部门”等普法方式,在三明日报开设“法治三明进行时”栏目,推动立法、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以案释法”活动。二是大力开展宪法宣传。深入开展“宪法七进”和“宪法宣传周”活动,举办宪法宣传周暨律师制度恢复40周年文艺演出、网络有奖问答等系列活动,全年组织开展各类宪法宣传活动1800余场。三是积极推进阵地建设。建立青少年法治文化阵地59个,成为全省唯一市、县两级全部建成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设区市;成立全省首家老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沙县龙湖法治公园被评为首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四是认真抓好“关键少数”。举办全市“宪法宣传周”法治讲座,开展全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活动,组建宪法宣讲团深入机关开展宪法宣传,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法治素质和法治能力五是深入推进法治创建。沙县荣获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2个市直机关荣获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2人荣获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三元区等3个县(区)荣获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7家单位荣获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8个人荣获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

七、自觉增强法治素养和能力

一是履行主体责任,局主要领导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有效实施,真正做到亲自抓部署、亲自抓推进、亲自抓落实,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地落实。2019年局党组共召开4次党组会听取并研究“七五”普法、法治政府建设等重要工作。二是坚持依法决策,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坚持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做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领导班子中配有两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人员,利用单位公职律师和社会律师资源,对重大事项事先征求和咨询法律意见。三是加强学法用法,局领导带头学法、用法、尊法、守法,制定中心组学法计划,全年共组织学习6次。开展宪法宣誓仪式,开展“一学三比”大练兵大比武活动,通过中心组扩大会议、局学习微信群、法律知识测试等多种方式,组织干部学习掌握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四是加强政务公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通过门户网站等方式依法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共发布各类文件132份。2019年受理信访件41件(其中网络平台38件),答复41件,满意率100%。

2019年度,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机制不够顺畅;单位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重点热点领域的普法力度不够;公共法律服务整合、管理、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认真分析研究,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2020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做实“四篇文章”,主动融入“五比五晒”,立足司法行政职能积极作为,为推进三明法治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充分发挥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组织、协调等作用,研究起草2020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加强对依法治市工作的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上专项法治督察和反馈工作。

(二)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抓手,牵头制定《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行动方案》,不断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体制机制,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全面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三)全力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覆盖面,推进县级设立综合性调解委员会,不断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工作,深化社区矫正163模式,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相关制度规定,不断提升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水平。

(四)持续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基本建成融合法援、公证、普法、咨询、调解的市、县、乡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增强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实效,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受援范围,推进律师参与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五)不断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深化“法律六进”,建立普法骨干队伍,创新普法特色载体;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深化以案释法和法律解读活动,形成长效化常态化机制。

 

三明市司法局

20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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