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62号代表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三明市司法局 时间:2020-04-13 17:09
 

   明司函〔20202
         
答复类别:A       

 

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62

代表建议的协办意见

 

市委政法委:

《关于落深落实落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建议》(第0062)收悉。我局一直十分重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1.畅通立法意见反映渠道。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通知》要求,在起草、审查涉及企业权益内容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中,通过征询意见、召开座谈会、入企调研等多种渠道听取企业代表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立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2.开展政策专项清理工作。去年来,先后会同市商务局、发改委等部门组织开展全市涉及开放政策、营商环境等领域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通过清理一批与《外商投资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相符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法治对市场经济的正向推动作用。

二、营造公正执法环境

1.全面推行“三项制度”。20198月起在全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2.深化行政执法监督。定期组织开展涵盖全市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各级行政机关(包括法定、法律法规授权和依法接受委托执法的行政机关和组织)的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通过统一评查标准、按比例随机抽查、通报评查结果等方式,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3.开展证明事项清理。组织全市执法部门开展涉企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减少市、县自设的证明事项22项,切实减轻企业办事负担。

4.推行柔性执法试点。积极推动在城市管理、交通管理等领域试点柔性执法,探索编制和实施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等“三张清单”制度,通过推行适度监管、设置过渡期、预警提醒、守信激励等方式,提升行政执法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目前,市交通运输局已出台推行柔性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创新行政复议机制

1.提高办案效率。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便民、高效、低成本优势,畅通涉企行政复议“绿色通道”,除重大疑难案件外,一律“快审快结”,实行当天审核,符合条件的当即受理,同时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缩短办案期限。

2.积极协商调解。在复议过程中,以促进社会和谐、实质解决行政争议为目标,把协商调解作为必经程序,在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斡旋、调解,寻求依法行政和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之间最大公约数。

    四、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1.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市县乡三级实体平台联动,提供综合性、“一站式”服务,集中受理和解决法律服务事项整合实体平台、12348法律热线平台e三明公共服务平台、福建法网,实现融合发展、功能升级。发动民革党员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增加服务人员、延长服务时间、提升响应速度。积极拓展热线平台服务功能,与110及其他公共服务部门的联动,使之成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宣传法律知识、化解矛盾纠纷、指导群众维权的综合平台。

2.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律师参与企业经营、决策、论证机制,在全市成立22家“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站”,组建“市非公企业律师法律服务顾问团”,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免费咨询服务,开展法治讲座、培训、“法治体检”等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疫情防控期间,组织专业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律师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24×7小时义务法律咨询服务;组织全市律师通过微信、电话、网络等方式为企业积极推送《福建省企业复工复产新政指引》,提高企业复工复产相关政策解读的知晓率。与市工商联、市律协联合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服务暨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专项行动,积极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优惠的法律服务。

3.发挥公证职能作用。推动公证机构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开辟绿色办证通道,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推行“最多跑一次”试点。通过各类授权文件、资信证明公证,为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提供服务;充分发挥公证的强制执行效力作用,为企业办理授信、借款合同、还款协议等公证事项,对确有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申办融资类公证事项,酌情减收公证费。针对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债务偿还、资金周转、扩大融资等困难,提供有针对性的公证服务。做好疫情期间不可抗力事项的公证证明和证据保全,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人在合同履行、责任免除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和公证服务,强化矛盾预防,切实减少法律纠纷。

4.推进涉企纠纷协调解决机制。加强民营企业矛盾纠纷排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第一时间定分止争。全市建立企事业调委会49个,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律师协会、法院律师服务站建立33个律师调解室,积极引导、帮助企业通过调解化解矛盾,避免不必要的诉讼。教育引导法律服务人员在办理劳动争议案件时,既要充分保护劳动者的权利,又注意劳资双方平衡,保障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5.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培植依法治企理念。与市发改委联合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普法宣传活动,引导全社会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条例》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加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发展信心。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法律进企业”活动,大力宣传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向企业和员工发放收录多类涉企涉经济纠纷案例的《2019年三明市以案释法案例选编》,提升企业经营者的依法治企水平和企业员工的法治素质。

 

领导署名:刘叶爱

联 系 人:许家门

联系电话:8235017

 

三明市司法局   

                                                      2020410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