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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21年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8 17:40    来源:三明市司法局    字号: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

  为持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认证与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现将我市2021年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综合法律知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中,拟从事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确认、行政检查等各类行政执法工作,在岗在职、尚未取得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不含行政执法机关雇用的合同工、临时工等执法辅助人员)。

  二、考试内容

  此次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只组织综合法律知识考试。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内容、时间、方式,由市政府各行政主管部门报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系统行政执法需要确定。综合法律知识范围:

  1.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认证与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等。

  三、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拟于2021年8月上旬在三明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组织

  按照《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行政执法资格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工作的通知》(闽司〔2021〕28号)工作安排,教育、应急、司法行政、民宗、水利、市场监管、科技、医保等省级行政执法机关年内已经组织或即将组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因此上述单位原则上不再参加我市组织的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市县公安局、统计局、残联不参加此次考试。除上述单位外,其他市级及以下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参加我市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综合法律知识考试。

  五、报名方式及程序

  1.报名(2021年7 月8日至7月15日)。报名采用在线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关注“三明司法”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见附件1),点击执法考试/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50K左右近期免冠正面彩色数码照片(宽413像素×高626像素)。报考人员须用本人实名账号报名,不得由他人替代报名。报考人员未能及时、准确提交报名信息,造成报名不通过、未能参加考试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各执法部门下属单位、派出机构的参考人员以主管部门名义报名;省、市垂管部门的参考人员以市管部门名义报名。

  2.资格审核及报名信息汇总(2021年7月20日前)

  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于7月10日后登入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交主管单位审核。各参考单位的人事部门、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根据《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认证与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在《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意见,加盖单位印章,一份报名人员保存、一份单位留存。市、县参考部门收到《报名表》后,认真对报考人员考试资格等信息进行审核,并对考生信息真实性负责。审核过程中若发现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有误的,应及时与市、县司法局联系并修改,保证系统内数据正确,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

  报名截止后,市直参考部门在书面审核基础上,完成在线审核,即可下载系统生成的本单位《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报名人员汇总表》,市直参考部门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认盖章《汇总表》于7月19日前报市司法局。县(市、区)司法局于7月16日下载系统生成的全县《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报名人员汇总表》,将报名汇总表按单位分发至参考单位参考单位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认盖章本单位《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报名人员汇总表》于7月17日前报县司法局;各县(市、区)司法局收到《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报名人员汇总表》后,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复核,线上审核通过全县报名人员报名表,确认盖章全县《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报名人员汇总表》于7月20日前报三明市司法局。参考部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确认盖章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报名人员汇总表》的,报考人员无法参加考试。

  六、考前学习与辅导

  三明市司法局在“三明司法”微信公众号统一提供电子法律法规等资料供参考人员在线学习或下载。学习方式:登入“三明司法”微信公众号,点击执法考试/在线学习/课程,进入在线学习;点击执法考试/在线学习/知识库,可进行在线下载。省司法厅视情况开展培训,相关事宜待省司法厅确定后另行通知。

  七、考试方式及考卷

  (一)考试形式。本次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综合法律知识考试采用机考形式,考试时间90分钟,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省司法厅负责提供考试题库,由机考系统在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组成考试试卷。

  (二)考题组成。试题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包括判断题、单选题、多选题。考试试卷满分100分,其中判断题30题(每题1分),单选题40道(每题1分),多选题15道(每题2分)。

  (三)成绩确认。评卷工作由机考系统即时完成,考试成绩考生考试结束后随即显示,市司法局负责统一汇总公布。

  八、疫情防控

  按照《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下举办会议、会展及考试活动疫情防控指南的通知》(闽应对疫情领导小组综〔2020〕140号)要求,7月下旬起,报考人员尽量不要离开报名所在地,并尽量避免与外地来明人员接触,减少外出,不聚餐少聚集。报考人员应通过“闽政通”APP实名申领“八闽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八闽健康码”状态,保持“八闽健康码”状态为绿码。具体健康状况监测、健康承诺签订、健康检测等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九、其他

  1.本次考试考务费用统一由财政承担,不另行向考生收取。本次考试不安排统一住宿,考生因参加考试产生的住宿、交通费用由考生所在单位承担。

  2.市、县主管部门负责做好下属事业单位、派出单位的考试组织工作。省、市垂管单位由市级主管部门负责做好系统内的考试组织工作。

  3.为做好考试组织及考生资格审核等考务工作,请市直各部门、县司法局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考务相关工作。市直各部门、县司法局负责同志于7月9日填写《考试工作联络员表》(附件2)报市司法局法治督察科邮箱:smsfzdck@126.com。各市直参考单位负责同志于7月9日前加入“2021年行政执法综合考试联络群”(二维码见附件3),

  联系人:罗常青,联系电话:0598—8236322。

三明市司法局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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