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司法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三明市司法局 时间:2023-02-03 16:39

  2022年,三明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目标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筑牢法治政府建设阵地

  市司法局党组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把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局重点工作内容,认真谋划、全面布局、逐项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局中心组学习,全年共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8次,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带领局全体干部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认真履行市委依法治市办职责。提请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研究制定全面依法治市2022年工作要点、法治人才建设实施方案、深化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方案,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建立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对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市县法治建设意见进行任务分工,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开展的市县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抓好反馈问题整改,推动工作落实。

  (三)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持续开展“打造法治强省 争创全国示范”系列访谈活动23期,实现市政府组成部门和各县(市、区)法治政府建设访谈全覆盖。积极推动单项类创建申报,我市共2个项目入围全国示范候选项目,为全国唯一,其中“打造水生态环境治理新样本”项目在全国众多项目中脱颖而出,被命名为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二、完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一年来,市司法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相关工作,努力把更多行政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

  (一)提高政府立法质效科学编制2022年度立法计划并组织实施,积极推进《三明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三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三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重点立法项目,废止《三明市市区文明行为促进办法》《三明市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办法》,沙县区夏茂镇人民政府、宁化县城市管理局等2家单位被遴选为新一批省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动市县两级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和注明有效期制度,组织开展涉及人口计生、网约车驾驶员户籍方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强化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出台市政府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规定和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都由决策承办单位在广泛深入调查、全面准确掌握有关信息的基础上,拟定决策草案,经业务科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审批并通过合法性审查后,方能列入市政府常务会研究议题。

  (四)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市、县两级2046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全面实行 “五办工作法”,全部75项审批服务网上可办率100%、全程网办率97.62%,一趟不用跑占比100% ,全流程网办占比98.67% ,即办件占比90.66%审批服务“减时限”累计减少94.60%。

  三、因时制宜深化改革,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年来,市司法局加强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纵深推进柔性执法,着力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一)进一步构建完善的行政执法体系。完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综合执法改革任务,推进应急管理、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印发《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将市一级集中执法的88项行政执法事项赋予乡镇。目前全市11个县(市、区)全部完成乡镇(街道)赋权工作。统一组建乡镇综合执法大队,组织开展乡镇专业法律知识考试。

  (二)纵深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重点关注全市柔性执法“四张清单”的行政处罚事项、法律依据等,逐条核实、多轮审查、梳理完善。进一步督促并推动有关部门制定、公布并实施“四张清单”。目前,全市现已建立和实施柔性执法“四张清单”事项清单486项。仅今年以来,全市开展劝导教育、行政建议、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案件11.8万余件,办理适用“四张清单”案件7.6万余件。

  四、聚焦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坚持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一年来,市司法局深化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一)扎实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立日常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建设,全市15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100%建立调委会,新增品牌调解工作室15个。6个调委会被授予全省先进调委会,4名调解员被省调解协会认定为“一级调解员”,14名调解工作者被授予省级“调解工作先进个人”。持续深化“公调”“诉调”“访调”对接,常态化开展预防和遏制“民转刑”重大案件发生工作,积极参与法院“诉非”联调中心建设,构建多元解纷工作格局。我局在省司法厅做好党的二十大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培训班做典型交流发言。

  (二)全面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成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中心,与泉州法院签署《关于建立府院良性互动机制的意见》,全市行政复议综合纠错率24.86%,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速率94.61%,行政应诉败诉率13.52%,为近年来较好水平

  突出法治为民理念,法治氛围营造更加浓厚

  一年来,市司法局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着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

  (一)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深入开展“平安三明”攻坚战役,制定《关于打好“平安三明”建设攻坚战役若干措施》,推动基础保障“补短板”攻坚。全市新增律师事务所3家,设立台江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机构,填补了我市空白。全年共新增律师95名、公证人员4名、司法鉴定人8名。扎实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全市新增2707名“法律明白人”(共有9457名)、4352名“法治带头人”。全市已建立1个市级、1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41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1942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构建了集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职能于一体的四级“窗口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综合性法律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成立三明市“八五”普法讲师团,制定《2022年三明市各有关单位普法责任清单》《三明市“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主要指标及采集办法》,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持续开展民法典、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国家安全等主题宣传活动巾帼“蒲公英”普法三式等7个法治宣传案例入选全国司法行政案例库,入选数量位列全省第一。大力开展媒体宣传活动,全市150多篇稿件被人民网、法治日报、学习强国等各级媒体采用,积极推进新媒体普法,“学法避坑宝典”“客家律师说法典”等系列普法视频被央视移动、学习强国、中国长安网等平台转载。

  、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2022年,市司法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例如法治建设体制机制运行还不够完善,依法治市(县、区)办与各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及其他部门单位的协调机制尚未完全理顺,法治建设督促落实手段不多,基层法治力量仍比较薄弱;重点人群齐抓共管局面尚未形成,重点人群组各成员单位之间信息交流共享机制不够顺畅,安置帮教仍是司法行政部门在单打独斗,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专业化、社会化、制度化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等等。

  2023年,我局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三明司法行政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一是以示范创建为抓手。积极申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对标《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盯紧“行政复议合法率、行政应诉败诉率、行政应诉出庭率、规范性文件合法率”等关键指标,进一步提升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二是加强政府立法。编制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重点推进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杂交水稻种子生产管理、工程建设项目砂石土资源管理等立法项目。三是高质量服务政府依法决策。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继续做好市政府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加强对提请研究决策事项的主体、权限、内容和程序的审查。四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乡镇赋权,加大对乡镇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力度,探索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五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内部纠错功能,建立行政复议决定书以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执行监督机制。深化府院联动互动,依托三明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努力化解行政争议。六是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紧盯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目标,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进普法“十个一”重点项目和“一县(市、区)一品牌”项目建设,深入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加强“蒲公英”志愿者联盟建设。

                                   三明市司法局

                                 2023年2月3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