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召开全县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座谈会
来源:清流县司法局 时间:2016-12-02 16:54
  

    12月2日,清流县司法局召开全县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座谈会。

  会议指出,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是社会主义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要承担相应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社会责任。在执业活动中,要自觉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要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会议强调,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是否规范,不仅影响法律行业的整体形象,而且影响公众对法治的信仰、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因此,广大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要认真学习司法部新修订的《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律师执业规范要求和行为准则,切实做到依法诚信公正执业。

  会议要求,新形势下,法律服务工作者要成为政治坚定、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法律工作者,促进清流县法律服务事业健康发展。一要提高政治素质,切实做到慎言慎行。只有讲政治才不会迷失方向,偏离轨道;只有守纪律、守规矩,才不会办出格的事,甚至犯错误。二要提高业务水平。面对社会发展进程中不断出现的新的法律问题和法律规定,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做热爱学习,终生读书的人,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辩护、代理能力,努力成为行家里手。三是要提高职业操守。广大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只有加强忠诚、为民、法治、正义、诚信、敬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修养,依法诚信公证执业,积极参与公益事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才能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全县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共计14 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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