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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司法局“四个坚持”做好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工作

发布时间:2017-12-28 16:11    来源:尤溪县司法局    字号:

  

  为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教育质量,实现社区矫正与审判工作的有效衔接,尤溪县司法局以“四个坚持”做好社区矫正审前(或假释前)社会调查评估工作。

  一是走访坚持“深度”。各基层司法所深入当事人居住地村委会、社区开展走访,与村委会社区干部、被调查对象的亲属好友以及被害人等进行面对面地调查,听取相关意见和建议,查阅相关资料,确保了走访工作全覆盖。

  二是调查坚持“细度”。在走访调查过程中,要求调查内容细致全面。即要调查犯罪成因,着重调查被调查对象的家庭经济情况、家庭氛围、朋友圈子,联系被调查对象的性格特征,以此查明被调查对象走上犯罪道路的主、客观原因;要调查罪前表现,了解其与家人、邻里相处是否和睦,全面掌握其犯罪前表现;要调查监管条件,结合被调查对象的家庭条件、村居委员会对犯罪嫌疑人的监管意见,得出是否适合社区矫正。

  宣传坚持“广度”。开展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工作,不仅是走访调查、形成调查报告的过程,同时也是进行广泛法律宣传的过程。基层司法所抓住走访的有利时机,向村干部、群众等积极宣传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形成较好的社会效果。

  四是评估坚持“严度”。在审前调查工作中,要求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廉洁自律,拒绝当事人吃请,站在公正的立场,全面综合各方意见和建议形成调查报告,确保调查评估工作规范有序、调查报告客观公正、真实有效。

  截至目前,共办理审前(及假释前)社会调查181起,出俱调查评估意见177件,法院采信率93.2%,为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正确适用非监禁刑提供了重要依据,提高了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效果,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与审判工作的有效衔接,为建设和谐尤溪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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