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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积极开展《福建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宣传

发布时间:2018-01-15 16:44    来源:尤溪县司法局    字号:

  

  《福建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已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全国第三部法治宣传教育地方性法规。元旦以来,尤溪县认真组织对《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通过局QQ工作群、全县法治宣传微信群、沈城普法公众号等,组织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和县直各单位从事法治宣传业务工作人员自学《条例,原原本本学条例,领会条例立法精神,领会条例规定的法治宣传职能、任务等,增强从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切实履行好《条例》赋予的职责,推进七五普法深入开展。

  二是全面深入宣传。从事法治宣传教育业务的人员自身学懂《条例同时,一方面要组织好本单位人员学习,带动单位内部人员特别是单位领导干部学条例一方面根据单位职能,结合日常工作,通过广播电视、网站、板报、宣传资料等多种载体和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把条例学习宣传作为今年主要任务之一,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条例氛围。

  三是严格贯彻落实结合“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严格贯彻落实条例在执法、司法、守法等法治实践活动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思维等。按照条例精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落实条例要求,把普法工作由“软任务”变成“硬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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