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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区社区矫正工作发展枫桥经验创新社区矫正管理

发布时间:2019-01-14 08:20    来源:市司法局    字号:

  2018年是枫桥经验创始55周年,三明市三元区司法局充分学习把握“枫桥经验”核心内涵,稳控化解社会矛盾,落实治本安全观,创新社区矫正新模式,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抓理解。三元区司法局在多次会议上传达学习司法部、福建省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视频会议精神,深刻理解“枫桥经验”是党领导人民创造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社会治理方案,新时代“新枫桥经验”归根结底就是: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而社区矫正属于非监禁刑,社区服刑人员在融入社会过程中,难免会和他人发生矛盾,这就必须运用到“枫桥经验”化解稳控社会风险,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抓和解。俗话说:“杀父之仇、夺妻之恨”是人生最大的仇恨。三元区司法局充分运用“枫桥经验”,成功和解了这类仇恨。三元区社区服刑人员陈某(化名),因张某(化名)夺妻之恨,特意赶往明溪县胡坊镇某村欲找张某“论理”,张某不在家,遂踢坏大门门锁、门框等物,并打电话对张某进行恐吓,被明溪县公安局胡坊派出所治安立案调查。三元区司法局得知之一情况后,高度重视,立即组成工作组,进行研判分析定对策,与明溪县相关部门异地联动,多元和解。最终促使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维护了一方稳定,防止了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


  三是抓劝解。俗话说:“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之事。三元区司法局充分运用“枫桥经验”,成功劝解恢复了这类“天地”之道。社区服刑人员刘某(化名)曾向李某(化名)购买煤炭,欠款26万,刘某将自己的房产证抵押给了李某。该房产被三元区政府征迁,为了完成征迁任务,三元区政府征迁办给予了李某一些承诺,房子拆迁后,李某未能得到预期的承诺,再加上欠款26万元无证据,得不到法院的支持,造成李某不断向上级信访要求100万元补偿。三元区司法局联合其他部门开展了这项息访息诉的劝解工作,历时一个多月,最终促使双方以26万元达成调解协议,并去三元区法院做了司法确认,使多年的拆迁钉子户、越级上访户息访息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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