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司法局立足“一个基本、三项职能”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会安全稳定工作
来源:尤溪县司法局 时间:2020-02-13 13:26

  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以来,县司法局高度重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上级安排部署,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多种措施,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个基本,即工作人员健康安全是基本。强化对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疫情排查防控工作。对局机关、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大队及15个乡镇司法所计72名工作人员开展排查,截至目前暂未发现疫情情况。发放《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健康防护手册》72份,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健康信息报告单》72份,同时要求工作人员做好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疫情防护工作,做好环境卫生消毒,出门佩戴口罩,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主动作为,积极履职。

  三项职能,即充分发挥涉疫纠纷排查调处职能、特殊人群管控职能,法治宣传教育职能,为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社会安定稳定作出贡献。

  一是发挥涉疫纠纷排查调处职能。开展疫情防控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工作,充分发动各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进村入户,主动融入网格化疫情排查调处工作,充分发挥“人头熟、情况明”优势,积极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边排查、边化解,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对因疫情产生的矛盾纠纷实行一线解决法,坚持抓早抓小、应调尽调,做到“早发现、早调解”。截目前共排查各类纠纷36件,调处36件。

  二是发挥特殊人群管控职能。按照每日信息化核查100%,通信联络(定位手机抽查)不少于60%的工作要求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工作,通过入户走访调查,深入社区、村居了解查问,电话排查等方式对全县310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排查,截目前尚未发现有存在疫情情况。暂停社矫对象外出请假和集中教育活动等,通过个别教育、电话劝解等方式成功制止7名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

  三是发挥法治宣传教育职能。疫情防控刻不容缓,县司法局争分夺秒,组织人员制作《疫情防控中的10个法律问题》,印制沈城普法(疫情防控专刊),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作《关于疫情期间市场价格违法行为的法律风险提醒告诫书》,发布普法微文2篇,通过微信群、QQ 群、微博等各类信息平台进行全天候、全时段、不间断地宣传,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做好宣传解读,引导人民群众在保护好自身的同时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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