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淮土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来源:三明市司法局秘书科 时间:2020-08-05 09:39

  近日,宁化县司法局淮土司法所切实发挥调解职能,及时调处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在司法所的耐心劝说调解下,这对昔日好友最终握手言和,达成了和解协议。

  刘某某与黄某某是朋友关系,2017年4月4日,黄某某因急需用钱买肥料,特向刘某某借款本金1万元,并于当日出具借条一张,双方约定利息按3%计算,按月付息,还款期限为6个月。

  近三年,刘某某多次索要无果,黄某某只支付10个月的利息,直到2020年1月24日,刘某某再次上门催要借款,黄某某儿子才帮忙归还本金10000元,黄某某让刘某某先收下借款本金,其中剩余未还利息日后再归还。之后,黄某某以已归还了超过6个月利息为由,拒绝归还利息,双方产生纠纷。今年8月4日,刘某某向淮土司法所提出调解申请。

  淮土司法所受理后,针对该纠纷的实际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采取先与申请人进行单独会谈,指出该纠纷的实际情况并提出了解决策略。后再与被申请人进行商谈,建议其摆正面对事实,尊重事实的态度,并从情、理、法的角度与被申请人分析本案采用调解纠纷的最佳方案与效果,最后组织双方共同会谈达成统一的调解协议。双方自愿达成:剩余未还利息每月按1%利息收取,合计2000元,现场一次性支付给刘某某,当场现金给付完毕。

  该纠纷经过一个半小时的调解,取得了圆满的成功,双方当事人很满意。至此,一场朋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就此化解。(陈帆、张爱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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