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三治融合”构建乡村治理体系
来源:三明市司法局秘书科 时间:2020-12-22 16:34

  乡村的有效治理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近年来,大田县以自治为前提、以法治为保障、以德治为引领,积极探索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一是自治有能力。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为目标,以基层党建为引领,依法进行换届选举,不断健全基层组织,进一步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以及“四议两公开”等民主议事决策制度,激发乡村治理积极性和自主性。截至目前,在乡村建成特色党建主题公园12个,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的村255个,已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国家级1个、省级10个、市级22个。2020年11月,广平镇元沙村被推荐参与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年底,经推荐协审全县将命名新一批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二是法治有保障。加强基层干部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提高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目前全县已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824人。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培育村民法治精神,引导村民正确地行使权利、表达诉求,让“法的精神”“法的价值”融入乡村社会。将法治资源下沉到基层,完善基层普法阵地建设,今年新建法治宣传阵地6个,不断满足基层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落实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扎实推进依法治村(社区),目前全县274个村(社区)全部聘用了法律顾问,培育村(社区)法律顾问示范点建设85个。

  三是德治有正气。挖掘优秀传统文化,将富有当地特色的郭居敬“二十四孝”文化、“三田”文化等融入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内容,增强群众的认同感。发挥乡贤力量,积极为郭直、田仁石等一批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和德高望重的乡贤搭建发挥余热的平台,组建“夕阳红”普法宣传队,用接地气的语言和富有乡土特色的“南音”普法等方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活动,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推行“评理+调解”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依托“氏大人”强大的群众基础,助力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今年来,大田县利用新模式化解矛盾纠纷929起,占矛盾纠纷总数的52%,实现无民转刑、无新增信访积案、无重复上访目标。(吴丽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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