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云调解”破解距离阻碍 维护“沙县小吃”业主权益
来源:三明市司法局秘书科 时间:2021-06-23 16:53

  6月15日,三明市沙县区凤岗司法所历经一年多、数十次的沟通、调解,在继5月13日一住户签订调解协议书后,又攻下了一户房屋损坏赔偿调解的“困难户”,在调解协议书签订的瞬间,调解员心里感叹:“太不容易了!”

  事情缘由

  2018年12月,某开发公司在进行商品房开发建设过程中,因基坑支护将锚索植入沙县某小区房屋基础,造成小区内12户所属房屋、地面发生开裂、沉降现象,自2020年2月份以来,沙县区司法局、住建局、城投公司、凤岗街道办、健研检测单位等多部门相关人员参与沟通调解,凤岗司法所参与了看现场、开协调会、组织调解、督促履行协议的全过程。至2020年8月底,成功促成8户住户签订协议并全部履行完毕,余4户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之后,凤岗司法所继续与余下的4户沟通调解,努力化解矛盾。

  经营“沙县小吃”离家远,怎么调?

  凤岗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调查了解,发现余下的4户中的2户房主赖某和洪某均在外地经营沙县小吃,赖某是房屋的单独所有户主,洪某与其丈夫罗某共同拥有房屋产权,于情于理她们都应该参与调解,并最终需要她们确认调解结果。但是,赖某远在温州做小吃、洪某在北京做小吃,受小吃店的经营管理模式限制,如果她们关闭正在经营的小吃店,回来调解,不仅耽误时间,小吃店每天的营业收入的损失对他们来说也是很大的压力,更何况这个问题也不是经过一次两次的调解就能解决的,很明显这将会是一场长期的拉锯战。司法所工作人员认为经营“沙县小吃”离家远,无法参与调解,是这2户一直没有调解下来的关键。这个问题要怎么解决呢?

  “云调解”破解距离阻碍

  凤岗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到赖某的丈夫和洪某的丈夫并没有外出,都在家里,可以参与调解。司法所工作人员经过商讨得出可以让赖某和洪某以微信对话方式确认授权委托其丈夫全权处理房屋受损赔偿事宜,事后再将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邮寄过来,让其丈夫作为委托人参与调解并签订调解协议书等其他相关法律文书,赖某和洪某通过“云”方式参与调解的办法。这样既可以顺利解决她们的房屋受损赔偿问题,又不耽误她们继续安心经营她们的小吃店。司法所工作人员将此办法征求法官意见,确认可行,向赖某和洪某两家人提出此建议,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认同。

  此后,凤岗司法所组织了数十次的调解会,赖某和洪某均通过电话或者微信实参与,让她们虽然身在外地,但能全程了解掌握调解进展,及时反映诉求。就这样,通过线上线下的沟通调解,终于2户房主先后与开发公司在赔偿金额上达成一致意见,并分别于2021年5月13日、2021年6月15日由她们的丈夫作为委托人,与开发公司签订了房屋受损赔偿调解协议书,纠纷圆满解决。

  “云调解”“沙县小吃”业主权益得到维护

  2020年以来,沙县区凤岗司法所长期持续调解因开发公司施工造成小区内34户房屋不同程度受损赔偿纠纷,调解成功并签订调解协议32户,涉及赔偿金额高达373万元,其中有7户的当事人长期在外经营沙县小吃,通过“云调解”解决纠纷,维护了小吃业主的合法权益。

  沙县区司法局始终把群众的“烦心事”作为“心头事”,充分利用互联网简便快捷优势,通过“互联网+调解”的“云调解”方式,让群众少跑腿,及时有效化解沙县小吃业主无法亲临现场的矛盾纠纷,真正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胡秀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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