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多样化开展《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
来源:三明市司法局秘书科 时间:2020-11-27 17:07

  在《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实施一周年之际,永安市把学习宣传普遍性要求与不同类别、不同岗位工作特殊需要结合起来,多样化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

  一是聘请专家开展专题学习。通过邀请法院专家、聘请社会律师和法律顾问开展《条例》专题讲座,经过专家全面系统的解读,加深了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对《条例》的学习理解,为行政执法中更好地运用《条例》夯实基础。

  二是多种形式开展集中学习。行政机关普遍以座谈会、周例会、以案释法学习会等形式开展《条例》集中学习,执法人员在集中学习过程中,将《条例》学习与执法实践相结合,对执法实践中遇到的疑点难点进行深入探讨分析,把《条例》学深悟透。

  三是通过电台热线栏目进行“有声”宣传。11月18日,永安市人民广播电台设立的“政风行风热线”栏目,制作了一期《条例》知识问答,永安市司法局领导及法制机构人员通过广电媒体与社会大众进行互动交流,为听众提供《条例》“有声”宣传。

  四是结合普法载体进行“面对面”宣传。通过服务窗口宣传,向办事群众进行《条例》宣传,及时解答群众疑惑,接受群众监督;利用乡镇圩日和城区人流量大的地方,在街上摆摊设点、摆放宣传展板、开展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向群众广泛宣传《条例》。

  五是运用多载体、多媒介宣传,营造良好宣传氛围。通过发放装订成册的《条例》等学习资料,加强行政机关内部宣传;同时,各行政单位利用LED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新兴载体对《条例》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在社会形成良好宣传氛围。

  六是开展典型案例评选助力《条例》贯彻落实。永安市司法局在全市组织开展优秀行政执法案例评选活动,共征集各行政执法单位典型案例43件,评选出3个优秀案例,有效地促进行政执法案件规范化管理。

  据悉,全市各行政机关单位共举办各种学习《条例》的专题讲座、座谈会、周例会、以案释法学习会、探讨会70余场次,共开展《条例》宣传法律咨询活动1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43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480余人次。(雷艳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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