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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查组莅临三明检查考核 “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申报单位

发布时间:2017-11-06 16:34    来源:三明市依法治市办    字号:

  

  10月31-2日,以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强为组长的国家级、省级“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检查考核组莅临我市检查考核我市今年度申报国家级、省级“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申报单位。

  我市今年度共有4个县(区)申报国家级、省级“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其中,宁化县申报国家级“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沙县、建宁、三元申报省级“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省检查考核组一行在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叶爱,市局调研员梁宣养的陪同下深入宁化、建宁、沙县、三元四县区就各地贯彻落实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社会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深入进行考核检查。陈强对四县(区)近年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各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下一步法治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对照“法治县”创建要求,围绕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大局,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党政一把手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将法治创建工作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我市高度重视国家级、省级“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我市取得较大成绩,获得全国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有4个,分别是永安市(2010年全国首批)、尤溪县(2013年全国第二批),大田县、明溪县(2015年全国第三批)。2013年,三明市被授予全省“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2015年,宁化县被授予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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