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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四举措开展社区矫正“百日安全”专项活动

发布时间:2017-12-22 14:54    来源:三明市司法局社矫科    字号:

  

  一是深化社区矫正衔接配合工作。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三明市社区矫正衔接配合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文件精神,积极协调公检法等部门,全面深化四家联席会议、联合督办、定期通报、信息比对等制度并纳入全市年度综治考核,有效落实了我市社区矫正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全面推动部门间协作配合常态化。

  二是做好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工作。活动期间,各县(市、区)司法局联合县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百日安全”活动专项执法检查检查主要查看各个司法所一年以来的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台账的统计情况和档案整理情况;深入了解社矫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在矫期间遇到的问题与困难;提醒在矫人员在即将到来的两节期间要注意的一些安全事项,如饮酒驾车、请假外出、定位手机随身携带避免重新犯罪。

  三是做好社区矫正假释人员回访工作。采取与社区矫正假释人员面对面交流,一对一“拉家常”方式详细询问假释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的个人生活、工作、家庭情况,了解假释人员思想动态和改造情况,并重申矫正监管纪律,以强化其遵规守法意识,预防和减少犯罪再次发生;通过查看社区矫正假释人员台账,了解社区矫正假释人员的日常表现和矫正效果,并进一步检查基层司法所“一册两簿两表”的落实情况和假释人员请销假登记教育劳动情况;加强与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沟通,了解假释人员矫正期间的总体表现和改造方式,并就教育矫正方式进行交流。回访工作旨在通过建立健全假释回访制度,不仅增强了与法院的协作常态化,也有效促进了假释罪犯认罪服法,回归社会,达到假释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是不断加大舆论宣传力度。通过加强与宣传部门沟通联系,大力宣传明溪县社区矫正“163”执行模式和“12345”工作法,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社会知晓率和参与度;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每个月需报送两篇以上的信息报道,并纳入年度考核,用考核推动信息报送的硬落实。


开展社区矫正“百日安全”活动专项执法检查



社区矫正假释人员回访工作



宣传明溪县社区矫正“163”执行模式和“12345”工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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