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宁化县荣获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来源:市司法局 时间:2018-07-26 15:24

  近日,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发布《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表彰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宁化县荣获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近年来,宁化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公正文明执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工作目标,以创建法治先进县活动为抓手,结合法治理念,融入文化教育,全县整体教育水平位居全市前列;以红色文化为基础,把红色法治经典元素融入客家祖地、红土地广场等景点,打造红色旅游品牌,法治文化得以弘扬;将法治建设贯穿经济社会建设全局,融入美丽乡村建设、生态环境建设、文明县城创建的全过程,加快了“一城四区”建设和城乡经济发展,推动全县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

  宁化县先后荣获省级双拥模范县、省级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省级生态县、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全省创建“无传销县”省级达标单位等荣誉称号,并于今年7月成功承办了全市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现场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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