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社区矫正出入矫管理情真意诚暖人心
来源:市司法局 时间:2018-07-31 17:49
  

人性化入矫动人心

  近日,永安市司法局联合永安法院共赴福州为社区服刑人员黄某办理社区矫正入矫和请假手续。

 

永安市司法局在医院为黄某办理相关入矫手续

  黄某因醉驾被永安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天,缓刑二个月。在侦查期间,黄某就被查出罹患肺癌,在三明市第二医院治疗,连庭审亦是在医院中进行。社区矫正相关文书送达后,永安市司法局依法要求黄某前来报到,黄某到社区矫正中心报到后即因病情恶化转院至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入矫手续尚未完成。如果放任黄某不管可能会启动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程序,但就实际情况看,这样做法既不人性,又浪费了有限的司法资源。

  经永安市司法局和永安法院、检察院相关业务科室沟通,针对该案的特殊性,按照治本安全观的要求,永安司法局和永安法院决定共同派员到福州医院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到医院后,永安市司法局和法院的同志向医生了解了黄某的病情,接着在黄某儿子的陪同下,共同对黄某进行了入矫宣告仪式,告知其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向其配发了定位手机并办理了请假手续。

 

差异化解矫显关怀

  近日,尤溪县社区矫正中心对身患残疾不便出行的社区矫正对象张某上门办理了解除社区矫正手续,人性化的管理措施温暖了矫正对象的心。

 

尤溪县司法局在医院对张某依法宣告解矫 

  据悉,尤溪县社区服刑人员张某、王某夫妻二人,因在房屋宅基地纠纷中用极端方式表达诉求,被县法院以非法入侵住宅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缓刑期间由新阳司法所辖管。入矫不久后,张某便因年龄大等因素病倒,被送往县中医院住院治疗,直至解矫期限届满时仍未出院。尤溪县社区矫正中心和基层司法所了解到张某现无法下床行走,对正常语言交流也有困难的情形后,考虑到其行动不便,其妻子王某又需在旁随侍照顾无法脱身,遂决定为两人上门进行解矫宣告。

  尤溪县社区矫正中心和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会同村干部、家属等矫正小组成员,一起到尤溪县中医院的病房看望张某、王某,并为他们进行了一场特殊的解矫宣告。工作人员向他们宣读了对两人在矫期间的鉴定意见和依法解除社区矫正决定,当场向其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同时,还对张某夫妻及其家人进行了解矫谈话,告诉他们要放宽心,把身体养好,纠纷的事情要慢慢来,不要用极端方式维权,可以通过调解、诉讼等渠道解决诉求。王某及其家人对社区矫正中心和司法所的依法办事及贴心服务表示感谢,并保证回归社会后一定会相信法律,依法办事。

  近年来,三明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在践行“治本安全观”的同时,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性化管理融入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管理工作,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切实从心灵深处关心社区服刑人员促进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并融入社会,展现了社区矫正工作者宽严并济、情理兼容的生动形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温暖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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