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深入基层驻在式调研社区矫正工作。3月5日至3月8日,三明市社区矫正驻在式调研组到永安、清流、宁化、建宁、泰宁、将乐、沙县七个县(市、区)、8个司法所开展驻在式调研工作,临时集中点验2个司法所,重点开展全国“两会”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督查、社区矫正人员管控情况和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一行先后考察了相关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永安“中途之家”出入矫教育培训基地、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和部分基层司法所,详细了解相关县(市、区)“两会”期间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安全稳定情况,随机抽检了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刑满释放人员档案卷宗;与部分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进行详细交谈,询问社区服刑人员改造情况和刑满释放人员工作情况,详细了解社区服刑人员特别是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和监外执行人员日常监管和教育矫正工作情况;就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和监督管理工作、社区矫正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相关县(市、区)司法局和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人员进行广泛的探讨,重点对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和远程视频督查系统建设进行深入的调研。
三是建立健全社区矫正机构。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积极协调编制部门解决好社区矫正机构“三定方案”制定,努力配足、配强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为社区矫正执法提供组织保障,目前我市“三定”方案的已经得到市委批复。
四是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根据《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司〔2019〕25号)要求,结合三明实际,主动与永安监狱、清流监狱做好对接工作,成立三明市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一季度永安监狱、清流监狱分别派出专管组民警共参与各对接司法局开展对新入矫人员的集中入矫教育活动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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