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司法局党组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来源:三明市司法局机关党委 时间:2020-02-27 15:48

  2月27日,三明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叶爱主持召开局党组扩大会组织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和各科室负责人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月5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2月23日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2月26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提出贯彻意见。

  刘叶爱局长肯定相关科室、律师事务所在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好的工作做法,他强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深刻认识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深刻认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毫不放松地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要全力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要围绕全面做好“六稳”工作,做好涉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等法律事务。要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对各类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扰乱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等违法行为,组织推动本级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惩处。监督协调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按照法定的处罚种类、幅度进行裁量,防止同事不同罚、处罚畸重畸轻、显失公平公正、过度执法等情形。推动行政执法机关创新执法方式,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和有序推进复工复产需要,及时调整面向单位和个人的政务服务方式,确保工作高效与合法相统一。对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简单粗暴以及过度执法等问题,建立完善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转送有关执法机关进行处理。要加强疫情防控相关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对涉及行政机关依法处罚囤积居奇、非法牟利、制造传播谣言、隐瞒病情、拒绝隔离或恶意传播疫情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复议案件,依法稳妥从快审理。对涉及复工复产企业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用、行政强制措施,以及涉及企业职工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费征收等行政复议案件,积极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依法稳妥化解相关争议,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要马上行动起来,做好沟通协调,吸取外地好的经验做法,扎实做好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相关工作。

  二要全方位做好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公共法律服务。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传染病防治、应急管理、野生动物保护等法治宣传,加强劳动就业、民生保障和疫情防控期间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相关法治宣传,引导全社会依法行动、依法行事。要充分利用“e三明”、“12348”热线、法律服务中心等,畅通疫情防控法律咨询通道,解答群众关切的法律问题。对疫情防控工作一线人员提出的法律服务需求,优先受理、优先办理,努力提供点对点精准法律服务,并减免相关费用,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军人、医务人员、人民警察、志愿者等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办理。

  三要切实做好矛盾纠纷调解。截止2月26日,全市人民调解组织排查涉及疫情的矛盾纠纷133件,已化解132件,1件正在处理。这项工作做得比较早,得到省司法厅的肯定。下一步要建立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涉疫情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要积极促进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大力加强商会人民调解,把涉小微企业和农民工的矛盾纠纷作为重点,积极帮助民营、小微等会员企业科学精准防疫、有序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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