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这项工作,作为典型经验做法被全省推广
来源:三明市司法局 时间:2021-12-07 11:19

      2021年12月1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学习推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典型经验做法(2021 年第三批)的通知,向全省推广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中的19 个典型经验做法。我市柔性执法工作位列其中。 
 

市司法局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立足职能,在去年交通运输、城市管理领域试点工作基础上,牵头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建立“四张清单”制度,推广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01
建立“四张清单制度”,对市场主体初次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

 出台《三明市推行柔性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三明市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在除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领域外,建立柔性执法“四张清单”(即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制度,对市场主体初次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


02
推广运用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充分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和解、行政建议、行政提示、行政约谈、行政告诫、行政回访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和理性、平和、文明、向规范的人性化执法方式,引导、督促或鼓励企业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危害后果。


03
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支持“四新”等各类市场主体健康规范发展。

坚持依法编制清单,对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以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在坚守质量和安全底线前提下积极适用柔性执法。由市级行政执法部门统一编制本系统“四张清单”及配套文书,确保全市标准一致,工作不走样、不变形。同时将推行柔性执法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和绩效考核内容,建立督查通报及问责制度,确保柔性执法依法有序推进行,达到实效。

柔性执法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已建立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0 项、减轻处罚28 项、从轻处罚 115项、不予行政强制 3 项,开展说服教育 46000 多起,行政约谈71 次、行政指导 86 次、行政建议72 次,发放行政提示、行政告诫书等9000余份,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 850 起,执法人员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进一步树立,执法方式不断完善,执法行为持续规范,执法满意度不断提升,有效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形成了具有三明特色的柔性执法新模式。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