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促和谐 司法救助暖人心
来源:三明市司法局 时间:2021-12-23 18:03

  “谢谢,感谢党,感谢你们对我的帮助。”三明市宁化县保外就医社区矫正对象张某流着眼泪说到。1221日,宁化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到保外就医社区矫正对象张某家里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社区矫正对象张某紧握工作人员双手,迟迟不舍放开。

  保外就医社区矫正对象张某因贩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零五百元。在监狱服刑期间,张某因患鼻咽恶性肿瘤(放化疗后多发转移)于2020年5月11日起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张某患有鼻咽恶性肿瘤(放化疗多发转移)严重疾病,离异与父母同住,父母享受政府低保,家中缺乏劳动力,没有收入,家庭经济困难,且在社区矫正期间,住院治疗花费大笔资金,难以承担每三个月一次的病情复查费用。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在了解情况后,为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并及时发放到位,有效地缓解了张某家庭生活状况。

  今年以来,全市社区矫正机构对在册的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进行病情复查工作开展过程中,将严重疾病和生活困难作为排查的重点方向。一是谈话交流排摸情况。通过定期报告、思想汇报、个别谈话教育、社区矫正小组走访等手段,掌握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特别是因为严重疾病被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的生活近况,了解他们当前的主要困难;二是实地走访核实问题。对了解到的严重疾病和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通过登门查看家庭环境、面对面了解生活压力,走访社区核实已有的救助情况等方式进行情况确认;三是分析研判落实帮扶。社区矫正中心和基层司法所深入分析社区矫正对象生活困难的主要原因,逐人定制帮扶方案,对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或是因重大疾病致生活困难的人员,帮助其申请司法救助,并逐级报送县、市社区矫正机构层层审核,力求司法救助精准到位、公开透明;四是及时发送到位。及时将救助金报送到救助申请人手中,并签字确认,确保救助资金及时到位。

  2020年5月,三明市国家司法救助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首次将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病情复查和体检费作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同意救助金从中央下拨的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列支。2020年以来,三明市司法局对已协调8678元司法救助资金对6名贫病保外就医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司法救助,促使他们安心接受教育矫正。近年来三明市社区矫正机构通过采用“社区矫正+司法救助”这样的方式,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同时,也给社区矫正对象送去关爱和温暖,凸显了司法行政部门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人文关怀,有效提升了司法行政部门在群众心中的良好形象,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打下了良好基础。

                        

为严重疾病和生活困难社区矫正对象张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


为严重疾病和生活困难社区矫正对象赖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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