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要求全省公共法律服务行业要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中央、省委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落实落细厅党委关于防控疫情的具体部署,切实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和重大政治任务。
《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积极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大局,体现公共法律服务行业的职责和担当。要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优化全省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实体平台、热线平台功能,提升平台服务质量和能力,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要发挥贴近群众的优势,大力宣传防疫法律知识。要借助信息化手段,提供“零见面”服务,切实做好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工作。
《意见》还要求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确保法律服务行业不发生疫情感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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