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社区矫正严把“三关”抓实疫情防控工作
来源:三明市司法局秘书科 时间:2021-09-18 14:57

  一是严把“教育关”。加强社矫对象教育引导,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信息化方式,动态推送县各级疫情指挥部管控通知、全国风险地区列表等,督促社矫对象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同时创新思路,全市各地社区矫正机构结合实际,采取分批分时段、线上、个别教育等形式,实施线上教育,把法治、道德、心理教育内容发到社区矫正对象手机端,通过典型案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法律宣传。要求社矫对象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防止人员聚集交叉感染,外出时自觉佩戴口罩,注意卫生,做到“防疫”、“学习”两不误。确保疫情期间教育不放松。目前,全市1875名社区矫正对象均已实现教育全覆盖。

  二是严把“管控关”。严守疫情防控要求,坚持社区矫正对象“非必要不外出”,强调除特殊情况外,从严把握请假外出审批、迁居,高风险地区不得批准请假。劝导已外出社区矫正对象缩短行程,回明前按照防疫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利用省社区矫正管理平台配合通信联络、信息化核查、实地查访等方式,动态监控和分析社区矫正对象的地理位置、行动轨迹,通过微信视频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在册社区矫正对象每日活动情况和行为表现,做到“听声”“见影”,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不接触监管”,确保在册矫正对象全部纳入“视线”,做到不漏管、不脱管。

  三是严把“防护关”。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尽快接种新冠疫苗,做到应接尽接。全市社区矫正机构、基层司法所做好社区矫正中心、办公场所的消毒、测温等个人防护工作,对新入矫的对象和在矫对象进行疫情防控登记,重点排查近期申请外出返回人员是否途径中高风险地区,是否接触中高风险地区返明人员,对外出返回人员和接触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督促做好核酸检测和居家健康监测,对有异常情况要求立即层层上报,确保信息畅通、安全防控。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