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四个“进一步”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提质增效
来源:三明市司法局秘书科 时间:2022-12-13 16:01

一是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法》普及。全市社区矫正机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法》颁布二周年宣传活动,推动《社区矫正法》法律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提升人民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知晓度、认同度、参与度。

二是进一步美化社区矫正场所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规范》文件要求,积极推进三元、明溪、清流、泰宁等县(市、区)“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其中,明溪投入40余万元完成社区矫正中心改造升级,设置三区十八室,社区矫正报到登记室、信息采集室、装备室等功能室一应俱全,实现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标准化、规范化。

三是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队伍能力。各县(市、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专题业务培训会,梳理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权责清单、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档案整理、明确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注意事项,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同时召开档案交叉评查会,提供学习交流机会,实现查找短板、相互学习借鉴、共同进步的目标。

四是进一步优化社区矫正心理建设。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与三明市心理健康协会签订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合同,开展疫情期间线上心理辅导、线上心理测评和“一对一”心理疏导等,及时跟进“问题”人员的心理干预,为社区矫正对象筑牢心理防线。今年以来,全市共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心理教育148场,270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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