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隐私保护条款
发布日期:2025年9月18日
生效日期:2025年9月18日
联系电话:0598-8242832(工作日9:00-11:00、15:00-17:00)
一、总则
三明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以下简称“本网站”)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等法律法规,秉承“合法、正当、必要、透明”原则,保护用户(以下简称“您”)的个人信息安全。本条款适用于您通过本网站进行的所有交互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查询、在线服务申请、互动交流等。您使用本网站即视为同意本条款全部内容。
二、信息收集范围与目的
(一)匿名访问信息
当您匿名浏览本网站时,系统将自动收集以下信息:
·IP地址:用于统计访问来源、优化服务布局;
·浏览器类型及版本:提升页面兼容性;
·访问时间及停留时长:分析用户行为,改进服务体验。
(二)实名注册与登录信息
若您需使用在线法律咨询、案件查询等需要身份核验的服务,需通过福建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完成注册,提供以下信息:
·自然人用户: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法人用户: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联系人手机号码。
目的:核实用户身份,提供个性化法律服务,防止虚假信息干扰公共资源分配。
(三)服务使用信息
在您使用特定功能时,本网站可能收集以下信息:
·在线咨询:咨询内容、附件材料(如合同文本、证据截图);
·投诉举报:投诉对象、事实描述、相关证据;
·民意征集:投票选择、意见反馈。
目的: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回应公众需求,提升决策科学性。
三、信息使用规则
(一)内部使用
本网站将采取去标识化、加密存储等技术手段,对您的信息用于以下场景:
1.服务提供:根据您选择的法律服务类型,匹配专业律师或公证员;
2.风险防控:通过IP地址分析,识别异常访问行为,防范网络攻击;
3.统计分析:生成年度法律援助案件类型分布报告,优化资源配置。
(二)第三方共享
严格限制共享范围,仅在以下情形下向第三方提供信息:
1.法律授权:应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要求,提供涉案人员信息;
2.服务外包:委托第三方开发网站功能时,要求其签署保密协议并接受安全审计;
3.紧急救援:发现用户可能遭受家暴、诈骗等危害时,向公安机关、妇联等部门通报。
例外情形:若信息已通过合法渠道公开(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或您主动在公共论坛发布,本网站不承担保密责任。
四、用户权利保障
(一)知情权与选择权
您可通过“个人中心”随时查看本网站收集的您的信息,并选择是否接收法律资讯推送。若您拒绝提供非必要信息(如电子邮箱),仅影响个性化服务,不影响基础功能使用。
(二)更正与删除权
如发现信息错误,可登录账户自行修改,或联系0598-8242832申请人工更正。注销账户后,本网站将在30日内删除您的可识别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投诉与救济
若您认为本网站处理信息行为侵犯隐私权,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向三明市司法局书面投诉;
2.向福建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举报;
3.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信息安全措施
(一)技术防护
1.数据加密:采用SSL/TLS协议传输敏感信息,存储时使用AES-256加密算法;
2.访问控制:设置分级权限,仅授权人员可接触原始数据;
3.日志审计:记录所有数据操作行为,定期核查异常访问。
(二)管理规范
1.人员培训:每年组织信息安全培训,考核通过后方可上岗;
2.应急响应:制定《个人信息泄露应急预案》,72小时内向监管部门报告重大事件;
3.物理隔离:服务器存放于经等保三级认证的数据中心,配备防火、防雷设施。
六、条款更新与通知
本网站保留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或服务升级调整本条款的权利。修改后的条款将于生效前7日通过网站公告、邮件通知等方式告知您。若您继续使用服务,视为接受新条款。
七、附则
本条款未尽事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福建省政务数据管理办法》执行。本条款的中文版为唯一有效版本,解释权归三明市司法局所有。
三明市司法局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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