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春

刘春 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春,男,汉族,1987年2月出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中共三明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分管秘书科、办公室(含财务)、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科、律师工作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市直公证处,及意识形态、单位绩效管理、平安创建、信访,联系市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