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市司法局被表彰为 “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近年来,市司法局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提升宣传效果。
一是落实《人民调解法》普法责任制。将《人民调解法》纳入普法责任清单中,要求各普法责任主体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宣传。2017年共开展宣传教育活动60多场次,受教育群众6000多人次。
二是开展“以案释法”。成立三明市“七五”普法法治宣讲团,公开选聘40名宣讲员,建立人民调解员以案释法制度,编印《三明人民调解典型案例集》。引导人民调解员结合案件开展“以案释法”活动,达到“调好一个案件,教育一片群众”目的。
三是积极开展“三争”活动。结合开展“争写金牌调解书、争当金牌调解员、争创金牌调委会(调解室)”(“三争”)活动,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加大“金牌调解书”、“金牌调解员”和“金牌调委会(调解室)”典型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取得较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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