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荣获明溪县委县政府评选的“文明示范窗口”称号
来源:市司法局 时间:2018-07-19 16:03
  

  近日,明溪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在2017年度窗口考评工作中,被县委、县政府评为“文明示范窗口”。 

  明溪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于2017年1月17日筹建完毕入驻新址,中心坐落县政府边上,总面积达120㎡。中心以县法律援助中心、县“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为依托,整合司法行政相关资源,设立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咨询、值班律师等接待窗口,在办公区设有秘密会谈室、调解室、值班室等功能,充分体现了便捷、高效、规范的服务理念,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律服务效能,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公共法律需求。

  今年以来,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8件,其中涉及残疾人3人,老年人3人,未成年人7人,农民工38人,挽回经济损失共计211万;接受来电、来访法律咨询92人次。

  (明溪县司法局 乐桂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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