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司法行政系统四个单位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精神文明建设单位
时间:2015-07-28 17:31

  7月27日,三明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动员大会上,三明市司法行政系统有:明溪县司法局、清流县司法局、宁化县司法局、尤溪县司法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2012—2014年度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单位

  同时受表彰的还有将乐县司法局古镛司法所、宁化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柯秀珠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吕春香、吴敏等2位同志为三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个人。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