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关于在全省推广三明市完善生态法治体系典型经验做法的通知》(闽委法办〔2023〕2号)转发给你们,结合实际持续抓好贯彻落实。
全市要以中央依法治国办来明督察及典型经验做法通报为契机,再接再厉,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市委“抓重大项目,促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党领导市县法治建设的制度机制,立足本职,创造性开展工作,力争形成更多、更具有普遍性、更有针对性、更有实效性的创新做法,推动我市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附件:《关于在全省推广三明市完善生态法治体系典型经验做法的通知》(闽委法办〔2023〕2号)
中共三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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