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四突出”普法工作法 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来源:法宣科 时间:2020-05-20 17:42

  一是突出机制建设,夯实普法责任。把普法作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础性工程来抓,建立健全交清单、交问题、交卷子的“三交”普法工作机制,对50个重点市直部门单位,制定安全生产、惠民为民、优化营商环境等8类100余项普法责任清单,做到普法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清单化、时间节点化,确保月月有普法释法。

  二是突出“关键少数”,推动学法用法。以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为着力点,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形成学、用、考、述一体化特色机制。近5年来,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组织领导干部到市中院旁听案件庭审 7次,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培训22个法律课程,受训学员达2280余人,342名领导干部参加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和人事干部法规测试。 

  三是突出品牌普法,提升宣传实效。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法治三明”的部署,发挥当地法律人、媒体人、教育者等专业优势建立特色普法组织。已有6个普法品牌示范性案例入选司法部全国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泰宁县设立首个品牌普法工作室,将法治宣传生动融入教育、融入生活,避免执法普法“两张皮”,做到送法面对面,服务零距离。  

  四是突出文化传承,推进法治惠民。全市建成法治公园、广场、长廊1000多个,举办“法治的力量”书法作品展,“守望正义 法润万家”文艺演出,印发以案释法案例选编,努力打造红色法治文化阵地,唱响“风展红旗如画”品牌。创建2个国家级、20个省级、60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以法治化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