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依法治县(市、区)办、宣传部,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各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第三个“宪法宣传周”。现制定《2020年三明市“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各部门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情况,请于12月8日前报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联系人:梁雯 联系电话:8267264
邮 箱:smyfzs@126.com
中共三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三明市委宣传部
三明市司法局
2020年11月24 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0年三明市“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学习宣传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2020年“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方案部署要求,推动全市集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现制定2020年我市“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在全市范围内集中一段时间,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更好地发挥宪法在全面依法治市、建设法治三明中的重大作用。
二、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三、时间安排
11月30日(周一)--12月6日(周日)
四、重点宣传内容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全面依法治市取得的重大进展、重大成就,进一步彰显公平正义;
(三)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安全法》,深入学习宣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
(四)大力开展《民法典》,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七五”普法成果。
在以上重点内容基础上,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确定具体的宣传重点内容。
五、工作安排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2020年“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方案部署要求,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实际,宣传周期间原则上不集中组织大型线下活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一)宣传周主场活动。邀请省司法厅法治调研处副处长黄丽云于12月3日上午在市委老干局活动中心一楼报告厅开展法治讲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有关成员及联络员,市直机关领导干部、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约150人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市司法局、市法学会)
(二)有奖问答线上活动。开展2020年三明市“宪法宣传周”网络有奖知识问答活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市法学会)
(三)主题日活动
2020年“宪法宣传周”设立七个主题日,分别是:宪法进企业主题日、宪法进乡村主题日、宪法进机关主题日、宪法进校园主题日、宪法进社区主题日、宪法进军营主题日、宪法进网络主题日。
各主题日由牵头单位结合实际,细化宣传主题,策划特色鲜明的宣传活动并组织实施;主题日活动既可在三明市区举办,也可委托各县(市、区)承办,具体时间安排可根据实际情况,商请市司法局进行调整。宣传活动安排请报送市司法局。
1.宪法进企业主题日(11月30日)
基本要求: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突出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推动“一带一路”倡议实施,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和规范,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法治企业建设等。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总工会
2.宪法进乡村主题日(12月1日)
基本要求:针对乡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宪法关于农村农业农民的有关规定,法治乡村建设等;结合“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农村交通安全普法宣传。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法学会编印《法律伴我行之四》以案释法读本以及民法典宣传挂图,发放到基层,向群众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营造浓厚的宪法法治宣传氛围。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
3.宪法进机关主题日(12月2日)
基本要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各地各部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集体学习宪法,特别是深入学习第五次宪法修正案,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知识,做到机关工作人员人手一本宪法。组织宪法宣誓活动,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宪依法依规履职。
牵头单位: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文明办
4.宪法进校园主题日(12月3日)
基本要求:在青少年学生中组织开展参与度高、具有仪式感的宪法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宪法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举办全市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鼓励全市中小学校通过主题板报、征文演讲、知识竞赛、法治辩论赛、模拟法庭、情景剧、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宪法教育活动,增强学生宪法体验。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5.宪法进社区主题日(12月4日)
基本要求:针对社区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宪法进万家”活动,深入基层社区、家庭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关于居民委员会、基层社会治理有关规定。充分利用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为社区居民讲法治课。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法学会编印《法律伴我行之四》以案释法读本以及民法典宣传挂图,发放到社区向群众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营造浓厚的宪法法治宣传氛围。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6.宪法进军营主题日(12月5日)
基本要求:结合部队工作实际,组织指导军地法官、检察官、律师到部队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及相关法律关于军人履行职责、军属权益保障。
牵头单位:市法院
7.宪法进网络主题日(12月6日)
基本要求:组织网络媒体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在网络视听机构播出宪法宣传公益广告。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广播电视局
各牵头单位要参照本方案策划制定本单位“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统筹各部门和社会各方力量,形成良好的宣传整体效果;各地各部门要因地制宜,策划组织特色鲜明、群众参与度高的重点宣传,广泛开展生动活泼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在公众场所设置宪法宣传元素,让宪法看得见、找得到。
(四)其他活动安排。
1.联合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在“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各单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学习宪法知识,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做到机关工作人员人手一本宪法。(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司法局)
2.联合市公安局在“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第九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结合“宪法七进”教育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六、宣传报道
(一)请各级各部门组织收听收看11月30日当天人民日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中央媒体关于宪法宣传的有关报道。市级媒体在国家宪法日期间,组织精干力量,做好宪法宣传新闻宣传报道。市融媒体中心在12月4日当天刊发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海报由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设计制作)。各主流媒体要加大宪法宣传力度,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二)请三明日报在“宪法宣传周”到来之际就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刊登宣传信息。
(三)请市广播电视台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在新闻节目中播出各级各部门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情况报道;在宪法宣传周期间播放宪法学习宣传公益广告。
七、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方向,突出宣传主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正确阐释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民,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二)落实普法责任,形成宣传合力。各级各部门要部署开展宪法宣传活动。本方案的各项任务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工作需要明确相关参加单位,加强协调沟通,整合力量资源,形成宣传合力。各参加单位要主动作为,结合业务职能创造性开展工作。司法和执法机关要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通过以案普法弘扬法治精神。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协协会、公证员协会要组织广大律师、公证员、村(居)法律顾问深入基层广泛宣传宪法。
(三)落实公益普法,彰显媒体担当。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宪法宣传。各级各类媒体要精心策划,拿出重要版面时段,推出宪法宣传专栏专题,制作刊播宪法宣传公益广告;要充分报道宪法宣传周活动情况和社会效果,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宣传实效。要加强以案普法,做到宣传内容为群众所需、宣传方式为群众所喜、宣传成效为群众所赞。要结合“七五”普法成效宣传,使宪法学习宣传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增强活动互动性和参与度,力戒形式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