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明市委宣传部 三明市司法局
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宪法宣传周”
暨“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司法局,市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现将《2021年全市“宪法宣传周”暨“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级各部门开展“宪法宣传周”暨“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情况,请于12月6日(星期一)下午下班前反馈市司法局。
联系人:梁雯,联系电话:8267264;
电子邮箱:smyfzs@126.com 。
中共三明市委宣传部 三明市司法局
2021年11月23日
2021年全市“宪法宣传周”
暨“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方案
今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将迎来第四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开展2021年全市“宪法宣传周”暨“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经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研究,并商市直有关部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和对三明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更好地发挥宪法在全面依法治市、建设法治三明中的重大作用,教育引导全社会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二、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三、重点宣传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宪法、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与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等。
四、时间安排
11月29日(周一)至12月5日(周日)
五、具体安排
采用“主场活动+专题活动+主题日”方式进行。
(一)主场活动
12月1日,在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俞邦村举办福建省2021年“宪法宣传周”暨三明市“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主题活动,请省、市、县有关领导干部参加。(牵头单位: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省司法厅,承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税务局、沙县区人民政府)
(二)专题活动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三明市“八五”普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十大”重点项目和“一县(市、区)一品牌”项目清单,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宁化县司法局等单位组织召开“一法一例”座谈会和开展“赛法律知识 比法治能力”“赓续红色法魂 传承宪法精神”专题宣传活动。
1.“一法一例”座谈会。组织召开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福建省乡村振促进条例》座谈会。(牵头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
2.“赛法律知识 比法治能力”竞赛活动。通过发出“八五”普法再出发动员令、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知识测试和现场竞赛活动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3.“赓续红色法魂 传承宪法精神”主题宣传活动。依托宁化长征出发地纪念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围绕“践初心、铸法魂、再出发”三个环节开展“八五”普法骑行主题宣传活动。(牵头单位:三明市司法局、宁化县司法局)
(三)七大主题日活动
根据上级关于推动宪法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的有关精神,分别设立宪法进企业主题日、宪法进乡村主题日、宪法进机关主题日、宪法进校园主题日、宪法进社区主题日、宪法进军营主题日、宪法进网络主题日。
1.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针对农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为农民提供有针对性的法治培训,大力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宪法进社区主题活动。针对社区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宪法进万家”活动,深入社区、家庭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与社区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充分利用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为社区居民讲法治课,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法律援助法、反食品浪费法、疫苗管理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3.宪法进校园主题活动。在青少年学生中组织开展参与度高、具有仪式感的宪法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宪法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举办中小学校宪法晨读活动,举办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4.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知识,组织宪法宣誓活动,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行政处罚法等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强宪法法律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牵头单位: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5.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突出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法治保障成果,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规范和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依法治企、合规经营等。(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市总工会)
6.宪法进军营主题活动。结合部队工作实际,组织法官、检察官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法律关于军人履行职责、军人军属权益保障等内容,加强国防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兵役法等新出台、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牵头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
7.宪法进网络主题活动。组织网络媒体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在网络视听机构播出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加强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
(四)市直部门重点活动安排
1.在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我与宪法”职工网络竞答活动。(牵头单位:市总工会、市司法局)
2.市总工会结合新业态职工集中入会活动,在将乐县日照东门广场,以宪法、民法典和劳动法律法规宣传为内容,开展“送法进企业”服务活动。(牵头单位:市总工会)
3.结合“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开展“宪法七进”以及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系列活动。(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4.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开展“法治服务零距离 自治增强‘邻’聚力”有关活动。(牵头单位:市检察院)
(五)各县(市、区)重点活动安排
1.三元区:组织全区领导干部开展宪法法律知识集中测试活动;举办“12·4”国家宪法日法治谜题竞猜活动;举办村(社区)蒲公英志愿者法律知识竞赛;充分利用“报、网、端、微、屏”等各媒体平台,滚动播放宪法宣传标语和法治短片。
2.沙县区:举办“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主题戏曲演出活动;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走进道德讲堂、乐龄学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开设“宪法微课堂”。
3.永安市:组织“宪法宣传周”法律知识测试;举办大型宪法法律宣传服务活动;开展青少年学生“宪法晨读”活动。
4.明溪县:举办“宪法在我心中”法治知识问答;开展“筑忠魂,宪法宣传进苏区”活动。
5.清流县: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法律咨询和送法进乡村活动;在城区举办“12·4”国家宪法日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6.宁化县:组织开展“践初心、铸法魂、再出发”普法骑行活动;举办全县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大型法治宣传活动。
7.建宁县:组织开展宪法宣誓、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法治宣传展板等活动。
8.泰宁县:举办“12·4”宪法宣传日集中宣传暨全县中小学生“宪法在我心中”手抄报作品展示和关注“泰宁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送小礼品活动。
9.将乐县:举办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暨“12·4”宪法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开展法治谜语竟猜、发放《法律法规宣传手册》、接受群众法律咨询等活动。
10.尤溪县:举办“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法律咨询、发放宣传材料、法治宣传展板、法治灯谜有奖竞猜等活动。
11.大田县:举办宪法知识网络有奖竞答活动;开展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法治宣传展板、法治有奖灯谜竞猜等大型宪法法律宣传服务活动。
六、宣传报道
1.请三明日报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刊发我市“八五”普法规划图解和“法治宣传教育一县(市、区)一品牌”专题报道。
2.请电视台采取直播+线下录播的形式,制作短视频在新媒体上进行宣传。
3.请福建法治报驻三明记者站就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推出我市“宪法宣传周”活动新闻报道。
4.请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福建分公司,在“12·4”国家宪法日当天普发宣传短信。
七、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方向,紧扣宣传主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有关要求,确保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突出主题,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精神,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二)落实普法责任,加强整体联动。宪法宣传是国家机关共同的普法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部署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司法和执法机关要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通过以案释法弘扬宪法和法治精神。各级各类媒体要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精心策划,在重要版面、时段推出宪法宣传专栏专题,制作刊播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广泛深入报道“宪法宣传周”活动。
(三)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宣传实效。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运用“报、台、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不断创新普法实践,增强宪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力戒形式主义,将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把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推动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各县(市、区)要参照本方案制定“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开展线下活动,统筹各方力量,形成良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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