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司综〔2022〕27 号
中共三明市委宣传部 三明市司法局关于
印发《2022年三明市“宪法宣传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司法局,市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2022年福建省“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现将《2022年三明市“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级各部门开展“宪法宣传周”工作情况,请于12月12日(星期一)上午下班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市司法局。
联系人:梁雯,联系电话:8267264;
电子邮箱:smyfzs@126.com 。
中共三明市委宣传部 三明市司法局
2022年11月28日
2022年三明市“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
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将迎来第五个“宪法宣传周”。今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也是现行宪法颁布实施的第四十周年。为开展好第九个国家宪法日和今年的“宪法宣传周”各项工作,经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研究,并商市直有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更好地发挥宪法在全面依法治市、建设法治三明中的重大作用,教育引导全社会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二、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三、重点宣传内容
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深入宣传宪法,宣传宪法发展历程、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宣传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基本经验;全面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政府取得的工作成效;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与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等;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四、时间安排
12月4日至10日,为期一周。
五、具体安排
根据中央和省关于2022年“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方案部署要求,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实际,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采用“主场活动+专题活动+主题日”方式进行。
(一)主场活动
举办宪法在我心中·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三明市法治书法作品展。
(牵头单位:市人大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文旅局、市文联)
(二)专题活动
1.开展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主题征文活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结合“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开展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系列活动。(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3.在全市选取若干直播点,邀请专家开展“云上微课——学宪法”系列直播课程,通过专题讲解、实时答疑,确保宪法有关知识“一站式”获取,打造“云课堂”。(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三)主题日活动
根据上级关于推动宪法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的有关精神,分别设立宪法进企业主题日、宪法进乡村主题日、宪法进机关主题日、宪法进校园主题日、宪法进社区主题日、宪法进军营主题日、宪法进网络主题日。
1.宪法进农村。针对农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为农民提供有针对性的法治培训,大力培育“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印制宪法宣传挂图,发放到基层向群众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群众的宪法法治意识,营造浓厚的宪法法治宣传氛围。(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
2.宪法进社区。针对社区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宪法进万家”活动,深入社区、家庭开展普法宣传。用“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力量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与社区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民法典、家庭教育促进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充分利用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为社区居民讲法治课。(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妇联)
3.宪法进校园。在宁化县举办“法润童心 致敬宪法”宪法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宪法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举办中小学校宪法晨读活动,组织引导全市大中小学生积极参加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卫士”行动计划。(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团市委)
4.宪法进机关。推动各级各部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宪法宣传周”期间,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集体学习宪法,特别是深入学习第五次宪法修正案,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知识,组织宪法宣誓活动,学习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强宪法法律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牵头单位: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党工委、市司法局、市法学会)
5.宪法进企业。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突出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民营经济法治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法治保障成果,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规范和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依法治企、合规经营等。(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市总工会)
6.宪法进军营。结合部队工作实际,组织法官、检察官到部队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法律关于军人履行职责、军人军属权益保障等内容,加强国防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兵役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牵头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7.宪法进网络。举办2022年三明市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宪法工会法法律知识网络有奖竞答活动。组织全市新闻网站及其新媒体平台开设相关专题专栏,统筹做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宣传活动和“宪法宣传周”的网上宣传;组织网络媒体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组织网络平台刊播宪法宣传公益广告,促进宪法精神传播。(牵头单位:市人大办、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司法局、市总工会)
各牵头单位要参照本方案策划制定本单位“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统筹各部门和社会各方力量,形成良好的宣传整体效果;各级各部门要因地制宜,策划组织特色鲜明、群众参与度高的重点宣传,广泛开展生动活泼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在公众场所设置宪法宣传元素,让宪法看得见、找得到。
(四)各县(市、区)重点活动安排
根据《“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学法用法示范户”培养攻坚方案》,宪法宣传周期间各县(市、区)组织开展“十佳法律明白人”评选活动,总结推广“法律明白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挖掘培育示范标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1.三元区:举办“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法治谜题竞猜活动,组织区重点执法、司法部门走上街头开展大型宪法法律宣传服务活动。邀请法律工作者到军营开展宪法专题讲座。全区各中小学开展争创“宪法卫士”活动,在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宪法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宪法诵读、主题板报、专题讲座、法律沙龙、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等宣传活动;邀请法治副校长深入学校开展宪法宣讲活动。
2.沙县区:在首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龙湖法治公园内举办“宪法宣传周”启动暨综治平安“三率”宣传活动,在启动仪式结束后,进行游园活动,在法治公园的不同板块开展形式各样的活动,有法治猜谜、法律咨询、禁毒小游戏等各类活动,让群众在玩游戏的同时收获法律知识。
3.永安市:组织全市领导、干部、职工进行2022年永安市宪法宣传周法律知识测试,组织34家单位到永安市第六中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未成年人“两法”法治宣讲暨大型法治宣传咨询活动。
4.明溪县:开展“我的宪法情结”主题少儿画活动,由明溪县司法局提供日常宣传照片,学生现场临摹或自由创作,由评委老师评选优秀作品。
5.清流县:举办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报告会”暨2022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发挥红色法治文化阵地作用在林畲、里田开展红色宪法宣传周活动。
6.宁化县:在宁化县名远小学围绕“诵宪法”“学宪法”“悟宪法”,组织“宪法学校”揭牌仪式,千名师生诵读宪法,宁化县“巾帼蒲公英法律服务团”授旗仪式,宪法进课堂,“法润童心致敬宪法”书法大赛现场决赛,“法润童心致敬宪法”美术大赛获奖作品展示,文艺表演等9个项目开展宪法宣传周主场活动。
7.建宁县:举办“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暨广场集中宣传活动,开展法治咨询、法律服务等活动。组织全县在校学生开展宪法黑板报和宪法手抄报评比等活动。
8.泰宁县: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暨全县中小学生“宪法伴我成长”书法作品展活动,同时开展大型宪法法律宣传服务活动。
9.将乐县:开展集法律咨询、法治图片展等为一体的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
10.尤溪县:举办“宪法宣传周”法治游园集中宣传活动,开展法治谜语竞猜、集中宣传、提供法律咨询等。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宪法法律知识网络有奖问答活动。
11.大田县:组织法律服务志愿者在时代广场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六、宣传报道
(一)请各级各部门组织收听收看“宪法宣传周”期间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中央媒体关于宪法宣传的有关报道,包括“新闻联播”“焦点访谈”、评论员文章、公益广告等。
(二)请三明日报宪法宣传周期间,刊发专题报道。
(三)请福建法治报驻三明记者站就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推出我市“宪法宣传周”活动新闻报道。
(四)请市广播电视台在“宪法宣传周”期间,播出各级各部门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情况报道。
(五)请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福建分公司,在“12·4”国家宪法日当天普发宣传短信。
(六)各级各类媒体要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精心策划,在重要版面、时段推出宪法宣传专栏专题,制作刊播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广泛深入报道“宪法宣传周”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宣传方向。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突出宣传重点,把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抓手,精心策划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宪法的热潮。
(二)坚持普法责任制。把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作为推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作为国家机关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要充分报道宣传周活动情况和社会效果,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不断增强宪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坚持面向基层群众。充分利用村(社区)服务窗口、法治宣传栏、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设置宪法宣传栏、张贴宪法宣传海报,把宪法和法治元素融入村(社区)文化广场、公园等法治文化阵地。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明白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法律顾问、普法讲师团的作用,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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