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 协调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三明市普法 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法宣科 时间:2023-04-11 16:39
 明法普组〔20232

中共三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

  协调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三明市普法

  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全面依法治县(市、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市直各单位:

    现将《2023年三明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三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三明市司法局代章)

                               2023328

  

  

2023年三明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中期之年。做好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市委十届四次全会部署,深入实施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和市委“抓重大项目 促高质量发展”工作,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着力抓好“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彰显三明担当作出三明贡献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全民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把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引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者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

  2.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强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研究阐释,推动三明学院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研究院、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研究院和市委党校、市法学会,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

  3.发挥法治宣传引领作用。着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注重运用各类融媒体手段和平台,通过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等宣讲专场活动,组织法学专家学者、普法讲师团、“蒲公英”普法志愿者等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法宣讲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进网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全民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坚持服务大局普法,加快法治三明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4.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集中宣传,印发《2023年三明市“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恪守宪法原则、维护宪法权威。抓住青少年、网民等重点群体,组织好“宪法进万家”“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宪法深入人心、走进群众。

  5.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印发《“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活动工作方案》,通过打造民法典主题法治文化阵地、拍摄“律师说法”普法视频、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集中宣传月等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提高全社会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意识和能力。

  6.突出学习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 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国家安全教育活动,提升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7.广泛宣传与法治政府建设、市域社会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等系列主题活动,组织开展“蒲公英送法进一线”等系列“法律七进”活动,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主题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公平竞争良好营商环境。大力宣传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推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围绕医疗卫生健康、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毒品预防、反邪教、应急消防、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人口健康、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老旧小区改造、双拥等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根据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军人等群体特点,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

  8.深入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深化拓展“一季一警示”教育成果,不断提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综合功效。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组织开展“党在心中 与法同行”等主题活动,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9.切实加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普法宣传。运用“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等队伍,重点加强万寿岩遗址保护条例、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公共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红色文化遗址保护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的宣传教育。推动区域性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守正创新,加强闽赣边界法治宣传协作。

  三、把握普法重点对象,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10.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要求,结合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分层分类推进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提高规则意识,推动遵法守规。注重把矛盾纠纷化解过程变成提升当事人法治素养的过程。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在增强个人权利意识的同时,增强公共意识、义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11.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的要求,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组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法治讲座、法治论坛等活动,安排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现场或者通过网络旁听法庭庭审。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12.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加强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队伍建设,有效发挥普法队伍作用。深化“法律进学校”,培育打造我市“法润童心”“初心护童”“麒麟卫士”等普法品牌,开展“法护成长”“护青园”“情暖童心 法治护航”“关爱明天·蒲公英进校园”等主题活动,广泛开展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治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开展“少年模拟法庭”活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

  四、创新打造普法品牌,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3.壮大我市“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蒲公英”普法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加强日常指导、跟踪督促,打造三明“蒲公英+N”普法志愿者联盟品牌。支持市直、县(市、区)、乡镇(街道)分别建立“蒲公英”普法志愿服务队伍,鼓励村(社区)成立“蒲公英”普法志愿服务小队,倡议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成立相应普法志愿服务队伍。推动建立“蒲公英”志愿普法场所,选树各地各部门开展“蒲公英”普法志愿活动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以点带面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14.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把互联网作为普法创新发展的最大增量,强化线上线下普法品牌创建。充分运用“蒲公英”公益普法服务平台,对“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进行动态管理。综合运用“报、台、网、端、微、屏”等资源和平台,积极运用《法治日报》“法治网”“学习强国”等媒体平台开展普法。注重在各级新媒体上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发挥好短视频在普法中的作用,巩固提升“常远”“护林人”“新媒体”等全市10多个品牌普法工作室的特色做法。

  15.推进红色法治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弘扬。发挥红色资源优势,注重发掘整理党在革命时期领导人民开展法治建设的光荣历史和革命实践,加强红色法治文化品牌建设,新建一批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高质量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讲好三明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力争在弘扬红色文化上作示范。

  16.打造优秀法治文化精品。扶持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有效促进法治文化与红色文化、朱子文化、客家文化等融合发展,积极参加第十八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广泛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推动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五、深化普治融合发展,着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17.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进一步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学法用法示范户培养攻坚方案》,加强培养“法律明白人”,开展分级培训,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能力,调动参与普法宣传的积极性;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建设模范守法家庭,发挥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要作用。开展“三下乡”“送法进农村”等活动,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保障农村群众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18.深化法治创建。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和复核工作,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引领带动法治乡村建设。因地制宜全面推广村(社区)“法律之家”“法律诊所”等做法,统筹运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载体平台,打造基层普法一站式综合“超市”,推动普法服务向基层延伸。

  19.深化“法律进网络”。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落实责任。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普法网络、新媒体等意识形态阵地管理,防止错误思想言论和有害信息传播。

  20.组织开展“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正确处理广泛参与创建和少数示范命名的关系、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与守法普法示范创建的关系,坚持过程与结果并重,把示范创建过程变成全面提升全民守法普法整体工作水平的过程。

  六、做好中期评估工作,持续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走深走实

  21.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落实。加强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的组织领导,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推动各级普法办事机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快推进我市“八五”普法“十个一”重点项目及“一县(市、区)一品牌”项目实施,通过“三明司法”微信公众号平台展示“一县(市、区)一品牌”普法重点项目建设成果。

  22.组织开展“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把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强化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进行周密组织、科学评估。认真总结“八五”普法以来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实事求是查找不足,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做好“八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

  2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三交”(交清单、交问题、交卷子)普法工作机制为抓手,进一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 谁管理谁普法 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动态考评办法,开展三明市法治宣传教育平安建设绩效考评数据采集工作。

  附件:  1.2023年三明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点事项

       2.2023年三明市各有关单位普法责任清单

  附件1

  2023年三明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点事项

  1.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

  2.组织开展“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

  3.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

  4.组织开展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5.组织开展2023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

  6.打造三明“蒲公英+N”普法志愿者联盟品牌

  7.巩固提升品牌普法工作室的特色做法

  8.加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9.组织开展“蒲公英进一线”等“蒲公英七进”活动

  10.开展“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

  

  

  附件2

  2023年三明市各有关单位普法责任清单

  时间

  宣传主题

  法律法规

  相关责任单位

  全年

  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强军思想②习近平法治思想③党内法规④国家安全方面法律法规⑤妇女儿童权益法规⑥残疾人权益法规⑦市本级法规

  宪法、民法典、国防动员法、保密法、食品安全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

  市直各单位

  1

  元旦、全国110宣传日、人民警察节

  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

  110联动单位

  2

  世界湿地日、春节

 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福建省省级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

  公安局、林业局

  3

  3·8国际劳动妇女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水周、植树节、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 3·23气象日

  民法典、农业法、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产品质量法、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水法、气象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

  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市场监管局、教育局、法院、检察院、妇联、水利局、气象局、消费者协会

  4

  全国税收宣传月、世界卫生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世界读书日、世界地球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

  国家安全方面法律法规、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数据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增值税暂行条例、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水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

  国安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司法局、林业局、卫健委、文旅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自然资源局

  5

  五一劳动节、5·12 防灾减灾日、科技活动周、民法典宣传月、5·15打击防范经济犯罪日、5·17世界电信日、5·19中国旅游日、5·20世界计量日”

  反有组织犯罪法、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信访工作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调解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刑法、行政许可法、科学技术普及法、计量法、残疾人保障法、等

  应急局、工信局、科协、检察院、信访局、公安局、司法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金融监管局、文旅局、地震局、总工会、残联

  6

  6·1国际儿童节、6·5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6·9国际档案日、社科普及周、6·14世界献血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法集资宣传月、6·25全国土地日、6·26国际禁毒日、安全生产月、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6·29烟草专卖法颁布日

  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义务教育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环境保护法、节约能源法、档案法、献血法、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城乡规划法、禁毒法、食品安全法等

  公安局、发改委、教育局、妇联、应急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档案局、卫健委、文旅局、金融监管局、自然资源局、团委、烟草专卖局、红十字会

  7

  建党节、社区矫正法施行日、7·11世界人口日

  社区矫正法、福建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人口计划生育法、食品安全法、人民防空法党内法规等

  市直各部门、司法局、卫健委、人防办

  8

  建军节、8·8海关法治宣传日、8.28公证宣传日

  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兵役法、公证法、海关法、国境卫生防疫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

  退役军人事务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海关

  9

  教师节、法律援助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农民丰收节、全民国防教育日、全国质量月、全国安全用药月、金融知识普及月、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

  教师法、法律援助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种子法、安全生产法、农业机械促进法、产品质量法、药品管理法、商业银行法、反洗钱法、网络安全法、慈善法、消防法》等

  教育局、统战部、司法局、网信办、民宗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人行三明(中心)支行

  10

  国庆节、九九重阳节、世界邮政日、保密法施行纪念日、世界标准日

  宪法、国旗法、保密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标准化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等

  保密局、卫健委、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邮政管理局

  11

  11·9消防宣传日

  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等

  消防救援支队、公安局、银保监局、森林消防支队

  12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12·3世界残疾人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治宣传日、全市防空警报试鸣日

  宪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审计法、公路法、统计法、人民防空法、残疾人保障法等

  市直各部门、公安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审计局、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三明调查队、人防办、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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