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法普组〔2023〕5号
关于召开中共三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的通知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市税务局,明溪县司法局:
经研究,决定召开中共三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贯彻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部署“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和“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推进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8月16 日上午9点,会期半天。
地点:市司法局会议室(三元区龙泉大厦3楼)
三、参加人员
1.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组长、副组长;
2.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1名联络员。
3.市税务局、市妇联主要领导。
4.明溪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组长。
四、有关事项
1.请各参会单位于8月14日(星期一)上午下班前,将参会人员回执单(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邮箱:smyfzs@126.com,联系人:梁雯,联系电话:8267264
2.请市妇联、市税务局,明溪县做好典型经验交流发言准备,发言时长不超过5分钟。
3.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完毕。
附件:1.参加单位名单
2.参会人员回执
三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三明市司法局代章)
2023年8月11日
附件1
参加单位名单
一、市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人大监察司法工委、市政协社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二、作经验交流相关单位
市税务局、市妇联、明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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