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委依法治省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省司法厅《福建省“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法宣科 时间:2023-08-23 14:41
  明法普组〔2023〕6 号
  关于转发省委依法治省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省司法厅《福建省“八五”普法规划
  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全面依法治县(市、区)委员会办公室、各
  县(市、区)司法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闽法普组〔2023〕3 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级各部门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于 8 月底前启动“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广泛进行动员部署,全力做好迎接省级、国家级“八五”普法中期评估组对我市开展“八五”普法工作的评估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二、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各评估项目(见附件 1),认真开展自查,聚集短板,精准发力,确保“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落到实处。根据转发《关于在全省开展“蒲公英”普法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法普组〔2023〕1 号)要求,相关市直单位“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联络员同时作为“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本单位联络员。
  三、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单位应分别参照对应设区市“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指导标准和省直部门“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指导标准(见附件 1),自行开展模拟验收工作。自查过程中要认真总结推进“八五”普法过程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工作特色及工作成果,精准查找问题、分析原因、认真进行整改。要收集 2021 年至今的电子佐证材料,并于 8 月下旬前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各级各部门迎接省上“八五”普法中期评估的在线核验、实地评估检查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四、为迎接国家和省实地评估检查,各县(市、区)应认真梳理和总结“八五”普法的特色亮点工作,精心筛选可供实地考查的各类示范点 1-2 个,注意搜集整理“八五”普法以来的成果资料,如音像、视频、图片资料等。在 9 月 6 日前形成自查评估报告,并按要求(见附件 1)推荐 1 个典型创新案例、形成 1 个问题清单,连同有关图片、视频资料,作为附件报送。市直单位可根据实际提供典型创新案例和问题清单。
  五、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八五”普 法成效、特色亮点新闻宣传力度,借助传统、新兴媒体,广泛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形成评估检查的浓厚舆论氛围。
  六、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对照《设区市“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指导标准分解表》(见附件 2),针对评估内容报送相应的简要情况说明和2021年至今的电子佐证材料,于 8 月 31 日前报送至市司法局普法治理科。逾期未报者或报送不全者,造成该项考评扣分,影响我市“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的,由该县(市、区)或该部门承担有关考评责任,并将作为年终综治、绩效考评依据。
  联系人:三明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梁雯   话:8267264   箱:smyfzs@126.com
  附件:⒈福建省“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方案
  ⒉设区市“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指导标准分解表
     中共三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三明市司法局
  (三明市司法局代章)
                               2023 年 8 月 16 日
附件 1
  福建省“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中发〔2021〕26 号)和省委、省政府转发的《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闽委发〔2021〕10 号)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现将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八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常委会决议要求,认真开展中期评估工作,系统总结经验,深入查找不足,有针对性研究采取改进措施,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常委会决议全面贯彻落实,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八闽大地蔚然成风,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福建篇章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中期评估的主要内容是全国全省“八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一)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八五”普法首要任务,充分发挥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活动情况,重点评估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是否安排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编印宪法、民法典学习资料,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情况;
  (三)组织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加强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情况,重点评估国家工作人员是否每年至少参加或网络旁听庭审 1 次,每所中小学是否配备至少 1 名法治副校长,并积极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安全管理、预防犯罪、依法治理等工作;
  (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宣传、传承情况,重点评估是否基本实现每个县(市、区)至少有 1 个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每个村(社区)至少有 1 个法治文化阵地,并常态化开展法治文化活动;
  (五)深入推进“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联盟建设,重点评估“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运用“蒲公英”普法公益服务平台,开展普法志愿者培训、管理、服务、积分激励等工作情况;
  (六)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重点评估“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是否真正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是否存在该撤销而未撤销的情况;培养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并发挥其作用情况,重点评估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是否及时在村(社区)公共场所公布,集中培训(轮训)是否不少于 8 课时,是否充分发挥基层信息上报员、政策法规宣传员、矛盾纠纷化解员、法律服务引导员的重要作用;
  (七)推动全民普法工作理念、机制、方式方法创新,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情况;
  (八)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度建设、人员、经费等组织保障情况,重点评估是否深入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
  三、中期评估标准
  制定《设区市“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指导标准》和《省直部门“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指导标准》(见附件),平潭综合实验区参照设区市中期评估指导标准执行。
  四、方法和步骤
  中期评估从今年 7 月份开始,到 12 月份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7 月中下旬,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广泛进行动员部署,做好“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各项准备工作。
  (二)自评整改阶段。7 月下旬至 8 月,各地区各部门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评,查找差距不足,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实施整改,确保“八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自查过程中要认真总结推进“八五”普法过程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工作特色及工作成果,精准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要组织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测评,运用第三方机构,选取违法犯罪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民事纠纷原告败诉率等与法治环境密切相关的指标,对各地“八五”普法以来守法普法工作成效进行司法大数据分析,作为中期评估的评价参考;要注意搜集整理“八五”普法期间的成果资料,如音像、视频、图片资料等。自查评估报告于 9 月 20 日前报省司法厅。其中,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推荐 1 个典型创新案例、形成 1 个问题清单,连同有关图片、视频资料,作为附件报送。省直部门可根据实际提供典型创新案例和问题清单。
  (三)省级评估验收阶段。9 月,由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省司法厅等相关单位的厅级领导带队组成省级“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现场访谈、评估调查问卷等形式,对各地各部门开展“八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同时,评估组将对各地“八五”普法规划中期实施情况提出评估意见,重点指出存在的问题。按程序报批后,以适当方式反馈各地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具体评估验收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四)攻坚整改阶段。10 月至 12 月,各地各部门根据自查、省级评估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聚焦短板,精准发力,确保整改措施既立竿见影又长期见效,做好迎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评估验收准备。
  (五)总结通报阶段。根据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评估结果,结合日常掌握情况,通报表扬一批“八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各地各部门应在 2023 年 12 月底前完成好推荐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中期评估是“八五”普法规划的明确要求,是检验“八五”普法各项工作成效、确保“八五”普法各项任务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手段。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有力抓手,深刻认识全民普法在全面依法治省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谋划,突出重点,确保“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扎实深入。各级党委全面依法治市(县、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宣传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争取当地党委、人大和政府的支持,推动全民普法工作全面深化。
  (二)突出工作实效,坚持问题导向。评估工作要坚持求真务实,认真总结工作成效、主要经验和问题不足,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力求客观、准确、详实。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认真检查评估,注重掌握第一手材料和真实情况。要坚持问题导向,以推动解决问题为目标,真正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重在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明确时间表和施工图,对整改态度不积极、措施不力的,视情通报批评,真正让中期评估“长出牙齿”。
  (三)加强正面宣传,减轻基层负担。各地区各部门要将次“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作为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社会影响力的重要契机,制定实施宣传计划,集中宣传我省“八五”普法以来的工作成效,全面展示全省“八五”普法以来在法治建设方面的重大成就,大力宣传各类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先进典型集体和个人事迹、优秀普法工作案例等,进一步扩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社会影响。要改进评估办法,注意纠正阵仗声势大、层层听汇报、大范围索要台账资料等做法。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轻车简从,不搞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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